一、想請問一下,我到美國俄亥俄洲上課後,會跟朋友開車前往加拿大玩,所以除美簽之外,還需另辦加拿大簽證是嗎…?
二、我是以 B2到美國唸語文學校,可居留月份是要到美國海關時才會知道是嗎?
三、我極力想要讓他們發給我六個月的簽證,請問有誰有被發六個月的經驗~~教教我該怎麼講比較有可能拿到好嗎~~如果只發三個月的話那我就只能去三個月了~~
四、我的情況是有朋友在那兒唸研究所,所以面談時若我說我是去觀光找朋友的,住的話就是住在我朋友那,若問大約intend要去多久的話,我若回答約三四個月的話可以嗎…?(等於有點強迫他發給我六個月的~~呵)但這樣他會不會覺得很奇怪呢?為什麼要去玩這麼久之類的……?
五、另外,我會附上在職證明(我知道有在職證明會讓AIT較相信你較不可能去跳機之類的),不過我不太了解…若我這樣說去三四個月的話,他不會覺得奇怪嗎?就是說為啥有工作但卻公司可以讓你出國玩這麼久咧?
(我知道可能會有人想跟我說持B2去唸書是違法的等之類的話…但那不是我要問的問題~先謝謝了!!我朋友已經幫我確認過她那所學校是OK的)
六、我看知識+有人建議工作證明就要提英文版的,請問大概是怎麼寫的或是怎樣的格式?(因為我老闆說我自己寫就可以了)有人有可以參考的form嗎?還有有人也說不要寫留職停薪比較好~那我要怎麼寫呢?
不好意思~鎖碎寫了這麼多…但這些問題希望好心的大大可以幫我詳細的解答一下~(我下星期就要去AIT面談了)謝謝!!
2007-04-13 05:07:53 · 8 個解答 · 發問者 伊妹妹 1 in 教育與參考 ➔ 出國留學
一、想請問一下,我到美國俄亥俄洲上課後,會跟朋友開車前往加拿大玩,所以除美簽之外,還需另辦加拿大簽證是嗎…?
A:是的.如果你的行程進出加拿大1次,辦單次簽證,如果會進出2次
以上,記得辦多次加拿大簽證.
二~六 綜合
A: 您所問的問題,就是把"取得美簽"和"入境美國"混為一談了.
這種不管怎麼回答,都很容易被拒絕,您必需把"取得美簽"和
"入境美國"分成2件事來看待,就不會搞得這麼複雜.
1.要先"取得簽證":
沒有"六個月"的美簽.美簽都是五年效期,多次進出.入境可停留多久是"入境美國"這部份的事情.
2.既然您要用B1/B2的種類申請,就請回歸最簡單的面談內容.我的建議是用"拜訪朋友"或是"觀光"為申請目的是OK的,美國連絡人可以填您朋友的也OK,記得面談只談到前面2個目的.表格上的相關欄位有是填這些目的. 用這種目的在面談就千萬別提到美國上課的事.
用上述目的申請,停留期限一般不要寫太久,大約15-20天就夠了.
如果您的美國課程之相關文件符合:"凡是想要到美國修讀每週超過十八小時以上課程的人,都需要申請(F-1)學生簽證。某些夏令營和英語課程所提供的每週課堂時數低於十八小時,這種情況下的申請人可以使用觀光(B-2)簽證。"這種情形的話,在申請目的上及相關欄位以填寫這件事情就好了.用這個目的申請,停留期限請以您手上相關課程的資料填寫實際停留期限.
如果不符合或根本還沒有相關文件可以在面談時提出,千萬不要提到在美國上課的事.
3.在職證明中文就可以了,沒有固定格式.不過如果有公司抬頭的信紙比較好,如果沒有,不建議用A4白紙直接KEY,拿名片也可.比較重要是財力證明(尤其是存摺,平均都有台幣10萬元以上持續進出)是必要的,直接帶存摺去面談.
4.請記得很重要的事,表格上的相關欄位的關連性一定要合理,就像您說觀光和拜訪朋友要停3-4個月是不合理的.當您把去美國的原因弄的很複雜時,簽證官就比較不喜歡也不願也不會想去了解前因後果,就會直接拒絕.因為他會覺得不清楚您去美國要做啥.所以表格填寫簡單明瞭,目的清楚很重要,您去面談時的回答要相符合,所附的相關資料也要符合.比如表格內有填工作資料,就帶個在職證明或名片.
5.祝您順利取得簽證.
6.取得簽證後,才是入境停留期限的問題.因為那是美國入境移民局官員的權限.一般現在給的停留效期最多到六個月,最少停留期限就不一定.要視當時海關決定.如果您有相關文件提出證明是最好,像美國學校的證明等等.(其中機票部份的訂位日期並不是最強有力的證明喔!,很多人會以為回程日期訂久一點就可以停留久一點是誤解)
7.建議您有時間的話在上AIT網站上把相關資料看一遍,您應該會更清楚.
2007-04-13 07:41:5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andy 2 · 0⤊ 0⤋
他的答案你會滿意的
http://ts777.cc
2014-10-19 02:29:3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這家不錯 lv333。cC買幾次啦真的一樣
刏厞
2014-06-10 21:12:0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下面的網址應該對你有幫助
http://phi008780420.pixnet.net/blog
2014-04-22 09:10:48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這家不錯*****買幾次啦真的一樣
势吞叻勖
2014-04-16 00:03:55 · answer #5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以上幾位都說得很對,我想提的一個重點是,B2觀光簽證是絕不可以唸書的,所以:
1.在AIT辦簽證時,只說你是要去觀光,順便訪友,如果問起你要待多久,就說大約一個月(理由:工作了幾年,賺了些錢,想去美國玩玩和親友相聚),如果有財力證明和在職證明,是有利取得簽證的文件,相信你可以順利取得五年的多次進出簽證。此外,以我和朋友多次簽證的經驗,如果可以選擇官員的話,最好不要選美籍華人(abc),通常他們比較會刁難。
2.到美國海關,千萬不能說要到美國唸書(911之後嚴禁持觀光簽證到美上課和學習),如果海關官員問起你要待多久,就說about one month,機票回程可開open,因為你大約要玩一個月,但仍未定確切回程日期,通常台灣去的,可以取得六個月的居留時間。如果順利得到六個月的居留時間,你儘管待個三個月,因為美國出境時是沒有蓋出境章的,所以不會留下你在美國的期間,也不會影響下回你再進入美國。
2007-04-13 19:16:16 · answer #6 · answered by 娃娃 4 · 0⤊ 0⤋
1.當然要另辦加國簽證。
2.一般B1/B2美簽,如果無意外都會發給五年有效的簽證,但是實際居留天數是入關時,移民官所決定,他甚至也可以不允許入境。
3. 一般來說會給五年有效期的簽證,如果是要就讀,AIT正式聲明(http://www.ait.org.tw/zh/visa/niv/NIVE02-1-Student.asp)凡是想要到美國修讀每週超過十八小時以上課程的人,都需要申請(F-1)學生簽證。某些夏令營和英語課程所提供的每週課堂時數低於十八小時,這種情況下的申請人可以使用觀光(B-2)簽證。那就請你準備好這個學校的相關資訊,還有應該要有入學許可吧?!這些在台灣申請簽證時就要備齊。
你所謂的半年,應該是指居留天數,這個無法保證,得等到飛機到達美國入關時,一切才能揭曉,不過一般來說都會拿到六個月,不過不建議真的待到六個月。正常觀光,不會觀光到六個月吧!這樣只會讓你下次進出美國時會有潛在性的風險和困難。
4.說住在朋友家、拜訪朋友都不會是問題。但是純觀光要住到3~4個月這個就比較離譜,不要說移民官,我都會懷疑你的真正目的。而且你這樣說,他應該不太可能給你一般六個月的居留。給一個月的慘例也是有聽過的。
5.你說要去3~4個月拜訪朋友、觀光,可是附上在職證明,不會有人相信你的。哪家公司會讓你請這麼久的假去渡假。
持B2唸書不是一定違法,只要每週上課時數不達18小時,當然可以持B1/B2進美,AIT正式聲明(http://www.ait.org.tw/zh/visa/niv/NIVE02-1-Student.asp)凡是想要到美國修讀每週超過十八小時以上課程的人,都需要申請(F-1)學生簽證。某些夏令營和英語課程所提供的每週課堂時數低於十八小時,這種情況下的申請人可以使用觀光(B-2)簽證。
如果是有系統的語言學校一般來說都是20小時以上,也就是說一定會發給學生I20,讓學生去辦理學生簽證。
除非你上低於18小時的課/每週,(但是這樣沒啥好上的吧!)
你要待在美國長達3~4個月,我建議你不要省掉那層麻煩!還是老實拿學生簽證比較好,而且對你也相對有保障。因為正常的學校一定要幫你辦理保險,也可以說強制要辦保險,在美萬一有任何醫療需要,保險就是救命仙丹。可是B1/B2可能就沒辦法,你只能在台灣辦旅遊意外,可是理賠範圍有限。
此外,能發給I20的學校,多少有相對性的保障和品質,這點一定要考慮進去。
6.如果你堅持拿B1/B2進美,我也無話可說。你只要用中文寫即可。你只要寫清楚雇主XX公司,受雇人你的名字,證明自幾年幾月開始聘僱你,至今在該公司已工作達幾年。然後公司主管簽章,蓋公司印。這樣即可。
總之誠心建議,請您再仔細想想入美方式吧!此外慎選學校,這樣花這麼長的時間和大量的金錢才會值的!
2007-04-13 06:52:34 · answer #7 · answered by Vivian 3 · 0⤊ 0⤋
1.需要加簽.
2.沒錯,到了海關才知道,一般都是給6個月
3.你什麽都不要講,就說去旅遊,他們自然會給你6個月,如果踏到屎,只給你1,3個月,那我們也沒辦法了.
4.如上,不要說太多,去2,3個星期就夠了,他們自然會給你6個月
5.運氣好連看都不看.也是一樣,不需要說太多..
6.就内容有寫你是本公司的員工,然後現在要請假去旅遊..就ok了
簡單的講,如果我是面試官..
聽到你跟我說要去3,4個月...我第一個想法就是拒絕你..
我們希望聽到我們想聼的内容,而不是你真實的目的..
我們想聼的内容.就是,我要去美國旅遊,花錢..因爲賺太多,沒地方花,所以想去美國旅遊..
這樣,面試官聽到就開心了..然後就給你簽證了..然後也給你停留6個月的機會了..畢竟你是來花錢的,停越久,花越多..
2007-04-13 06:40:01 · answer #8 · answered by gogoyoyo616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