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買不到半年的馬6-2.3S新車日前在等紅綠燈時遭後方來車追撞,後車箱嚴重毀損,事後有用本車險全額理賠(車子在原廠修理一個多月),目前跟肇事車主尚未達成民事和解,請問這樣可向肇事車主請求賠償嗎?(車子折舊/一個月沒得用車的損失....)
2007-04-11 12:56:21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千斤難買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你若有保全險...車子修復後應該是保險公司向該車住提出
賠償要求..而不是你提出..
你要提出的賠償應該是修復期間你沒有車子而花費的交通費..
因為已經修復原狀..你沒辦法再提要求了..
這部份可以請當地調解委員會調解看看..
若不行就提民事訴訟請求賠償了...
不過曠費時日..也不見得賠很多...
往前想想..人平安即可..再耗時間興訟..你會生氣的..
那個過程會讓人更不愉快而已..
祝福你順利解決!
2007-04-15 13:45:2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大智若魚 7 · 0⤊ 0⤋
依追撞來說是後方車輛需全部理賠,況且大大又是新車!
回原廠維修是很正常的!
將心比心,當然愛車被撞一定很心痛,要是我確定扁他一頓!
但是誰也不願丫!
不過像我們在處理這種事件,都會先以對方的態度為考量!
若對方是很有誠意的賠償,通常我們都會建議不需要跟對方再要求額外的賠償!
若無誠意處理,且您又沒有急著處理!
您大可告他毀損,只是浪費時間的處理方式(不過是一定要賠償)!
萬事以和為貴,畢竟人總是互相的!
2007-04-11 13:22:0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1 · 0⤊ 0⤋
你可以到中華民國生活法律協會電話02-2562-0392地址台北市新生北路一段51號7樓
2007-04-11 13:10:0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筱君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