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找佛家對離婚過女施主看法的文獻,請註名出處與參考資料。
感謝。
2007-04-05 03:05:09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mh 7 in 社會與文化 ➔ 宗教信仰與靈性
來,我明白的跟你說:
對於離婚過女施主看法如何?
若依佛門的觀點來看,佛說:「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所以說,離婚是非常的正常不過的一件事情啊!
人之常情嘛!><
男女會結合就是緣份已經到了的關係,所以才會結婚,而會離開也就是因為緣份已經盡了的關係,所以才會離婚;有句話說:「緣起緣滅」,不就是這麼一回事嘛!
如果是離過婚的善男信女,特別是女施主;那麼,最好應該要有一個基本的態度,那就是我們都要以「三法印」為最高的指導原則與最大的努方針,唯有透過「三法印」的修持,我們才有可能從中看透,婚姻的幸與不幸,而不看破婚姻的幸福,如此這般我們才能身心自在,如此這般我們才能再接再厲,迎接下一次新的戀情和幸福。
如果我們不修持三法印,就會產生一種看破卻看不透的迷障,也就是所謂的顛倒夢想;也就是說.看破人生的種種是一種負面的情緒,而看不透人生的種種是一種悲哀的心理;因此,我們若能努力修持三法印,因而到達某種境地,就會產生看透與看不破的人生智慧。
聽說在婚姻這一方面,「緣起緣滅」最能順世隨緣的在自然之下而表露無遺的,就是法國這個浪漫的國家,他們有個不成文的觀點就是:「結過婚,卻沒有離過婚的女人,這簡直不可思議的。」根據法國國家統計,法國女人離婚次數高達三次以上,這種女人才是最為正常的。
此話怎麼說呢?
因為,只有這種女人才懂得什麼叫做「愛」,也只有這種女人才知道什麼叫做「情」。
長話短說;也就是說,要結過三次婚以上,也離過三次婚以上的女人才配稱懂得什麼叫做「愛情」。
也因為如此,法國有浪漫之都的稱號,男男女女,每一個都是帥哥,每一個也都是美女,而且都很會叫春,白天叫,夜裡叫,一年四季都再叫,所以巴黎這個地方,有「永遠的春天」的美譽的原因就是在這裡。
啊呀!說也說不完!
總而言之,若能透過三法印的修持;那麼,離婚的女人,會因為身心自在,心無掛礙,因而刺激腎上腺的生長,賀爾蒙有益的增生,進而促進血液循環和新陳代謝,越來越健康,越來越美麗動人;這也難怪,拜離婚所賜,全世界最高擋的時尚和香水的出產地就是在美麗的花都法國巴黎,這也不無道理啊!
所以我們要修持三法印,離婚的善男信女,更是要修持三法印,這樣就對了!
另者,三法印在阿含經可以找得到。
我的言論,僅供參考。
請記住,不負任何的責任喔!><
2007-04-10 06:04:37 補充:
來,唱首歌給你聽:
沉靜的更深 窗外風飄一陣 ♫~♫~♫~
想起舊恨暗傷心 真是紅顏薄命 ♫~♫~♫~
生在亂世佳人 輕的生命 ♫~♫~♫~
熱的愛情 歸在 心所愛的人 ♫~♫~♫~
錯愛的車輪 輾轉誤了青春 ♫~♫~♫~
像花落沉在苦海 不是愛情奴隸 ♫~♫~♫~
心內有你一人 紅的心血 ♫~♫~♫~
白的純情 永遠 送所愛的人 ♫~♫~♫~
團圓的月娘 照阮心內悲傷 ♫~♫~♫~
年輕拆散苦鴛鴦 為你芳心打碎 ♫~♫~♫~
為你拋去家鄉 飄飄何處 ♫~♫~♫~
青春榮華 了結 只有我一生 ♫~♫~♫~
我唱的很好聽吧!
2007-04-09 20:45:3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你的提問太廣泛,因此我只能提供相關的資料給你,自己撿擇需要的部分.原則上,只要願意修行,離婚不離婚與開悟證果無關.同時婚姻的不幸福,通常是勸離不勸合.因為大多數婚姻問題都跟業報有關,尤其是若一方犯邪淫,則必然會一犯再犯.
2007-04-06 01:55:45 補充:
http://ybamswk.cdc.net.my/ebook/faq3/faq3-10.htm
http://www.charity.idv.tw/b/b18.htm
2007-04-05 21:54:5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野胖子--左鏡 7 · 0⤊ 0⤋
一般來說,經典中應該是不會提及你所發問的內容的
經典中談到大多是救渡眾生的法門、諸佛菩薩的願力功德等
除非是法師平時的開示,才有機會提到
但是這些開示資訊通常不會被保存下來
您可能等不到真正有出處的回答
但根據佛教思想中的(眾生平等)一項
理當對離婚過的人不會有特別的看法
若以佛教的思想來解釋的話
甚至連現今社會普遍還不能接受的同性戀者
諸佛菩薩的面前和其他眾生都是一樣的
更不用說離婚的人囉 ^ ^"
希望以上的淺見對您有幫助。
2007-04-05 20:59:21 補充:
補充一點,雖然上面說不會有特別的看法
但是那是指(學佛)的身分眾生平等
像是婚姻、男女情愛等等
都是屬於(情慾),都是成佛的障礙
需要慢慢的斷除 ^ ^"
2007-04-05 09:46:4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阿綠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