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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路看看到不錯的文章...想要用在自己ㄉ部落格....有附reference這樣算違法著作權ㄇ????

2007-03-30 08:48:54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ㄚ保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3 個解答

因為作者不詳,而且你並未使用在商業用途,雖然有侵權,但還是在合理使用範圍內,這樣是需要負刑責的。
不過如果原作者發現並請你刪除,你還相應不理,那就理虧而且有觸法之虞囉~~~~

2007-03-31 02:05:58 補充:
因為作者不詳,而且你並未使用在商業用途,雖然有侵權,但還是在合理使用範圍內,這樣是「無」需要負刑責的。

2007-03-30 09:06:0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行走知識江湖TONY哥 7 · 0 0

若該文章有標示作者and標題,
最好一定要註明出處 and作者,
以免觸法.

2007-04-02 11:39:0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pearl 7 · 0 0

我也是跟你一樣
應該不會影響到
或者可以告訴這篇文章的主人
你要複製
去問看看八!!

2007-03-30 08:56:5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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