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懂法律的人告訴我該怎麼做
事由:因民國86我工作的公司是製造盜版光碟的 ,當時因為這樣在87年被判刑2年緩刑5年,還有一些國內遊戲軟體公司集體向數名員工求償,部分員工有和解,,當時我因為才剛畢業身無分文,無法和解,心想反正我名下沒有資產,所以就不理它了,依稀記得是在87年或88年民事判賠償66萬左右,...而判決書也因經過2次搬家早已不知飛到哪裡,不過後來我曾經在保險公司任職(89~93年),期間也有薪資,但沒有人來向我求償,名下也一直沒有其他資產.....
請問各位,我今後是否就不可以擁有個人的資產?如何可以查詢的到那些原告是否擁有對我的債權憑證...還有如果現在擁有資產(例如:房子,車子,存款)會不會被凍結或求償?
2007-03-28 15:21:40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1.這個可能性是永遠都要面對的,只有債權人知道什麼時候會去
執行你的資產,這點在法律上沒有辦法查詢.
2.有一個方法,你可以試著做做看,如果成功這件事情就永遠解
決了,如果失敗就反而打草驚蛇,製造麻煩,因此請自行謹慎
思考後再決定要不要這麼作
3.首先,你應該知道債權人是誰,為了確保沒有錯你應該還記得
是哪一家法院,你可以先去聲請補發民事判決(要付一些補發
的規費),然後確定債權人是誰後,可以主動找對方談判,表
示現在家人願意幫忙處理,但是錢沒有那麼多,好好的跟對方
談,看能不能付了也許十幾二十萬的和解金(這要自己去殺價
),請該公司將剩餘債務全部免除(包括剩餘的本金及利息等
,另外這些東西都要有書面還要雙方簽章),只要你找對債權
人,對方也願意讓你打折處理,也許你可以一次處理完
但是萬一本來對方都沒有再追了,你主動找他們談反而是打草
驚蛇,讓對方想起這件事情,你反而惹事
因此,建議你仔細思考,看哪一種方法對你最有利,如果有一點
錢可以拿來和解,或許可以找對方談,否則只好往後都擔心別人
來追債的日子
2007-03-28 16:48:3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
如果債權人沒有求償,你就不會如何,但是如果哪一天,債權人想起只要他在時間內求償,你就必須償還他!!
不過依據過去爬文的內容來說,債權憑證有五年的效應,因此可以知道他應該沒有去換吧!也沒有對你做求償的動作,所以。。。至於財產只要到時候他要求償還,你還他該還的,就可以了!!如果你不想還,建議還是在名下不要有財產會比較好!!
2007-03-28 16:59:1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隨心所欲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