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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已經四下了.即將面對兵役問題.想請教關於兵役的問題.情形是這樣的.
我是獨子.沒有兄弟姐妹.家父在我國二時不幸生病過世.家母自從我上國中以後為了照顧我以及顧及家庭辭去了工作.父親是家庭唯一經濟來源.父親過世後家庭生活困頓.家裡還有房貸要繳.上了大學我利用課餘時間開始去工作幫忙家裡.如果課很滿就打打零工.賺點小錢.至少有總比沒有好.在我國中及高中的時候房貸差點繳不出來.房貸繳不出來房子就要被法拍了.母親現年56歲.身體還算健康.沒什麼大病.可是如果我去當兵.誰來工作?家庭生活是個很大的問題.光靠房租.一年的收入才8萬.怎麼生活?還要繳貸款.有去詢問了市公所.市公所連替代役都不給我辦.市公所的理由是.母親未滿65歲.四肢健全.判定為有工作能力.我也不想讓她去工作.畢竟年紀也不算小.而且要找什麼工作?清潔工?我也不想讓她去做.我的心會很痛.母親自從父親過世開始照顧整個家庭.已經吃了不少苦.詢問過學校老師.老師叫我進去當兵的時候再找輔導長申請免役.好了.現在問題來了.
如果輔導長不理我呢?
一直去求他還是怎麼樣?
我擔心的是.萬一輔導長不理會我.覺得我一直去求他很煩.反而整我出氣.那我不是很慘?
另一個方法是.有人叫我去拜託民代.但是我沒做過這種事.我也不懂程序.
我是住八德的.有人能告訴我該去找哪個民代或立委會比較好嗎?
請問找到民代或立委是把情形告訴他就可以了嗎?
還是需要準備什麼資料呢?
麻煩各位幫忙解答...
這對我來說很重要.感激不盡!

2007-03-27 11:13:02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5 個解答

替代役方面我不清楚為什麼沒辦法辦~
我有一個朋友的狀況和你差不多,甚至比你家好一點!!
可是他是替代役...

我可以回答你的是軍中的問題,因為我一個月前剛退伍~
對於軍中現今的生態、長官的想法和申訴管道還算滿了解!!
先跟你解釋一下輔導長的定位,輔導長是屬於政戰體系
主要是要制衡連上主官,也就是尉級以上軍官(像連長,副連長..)
對於連上主官的作為,他是有權可以上報,對主官懲處...
以制衡連上主官為主要功能,輔導連上弟兄並實施政戰教育是次要功能。

他們職業軍人,是一種職業!!說白一點,他們是靠那個吃飯的~
他們不敢太隨便,所以輔導長對於你的問題,理應受理並幫忙解決~他不可能會不理會你,如果連上的輔導長不理會你,就往上再報給連長,連長不處理就找營級主官—營輔導長!!營級主官就不可能不理你了~營輔導長一定會理你,而且都很熱心~如果你倒楣再遇上爛營輔導長,就去找營長!!這個百分之百會理你~而且會協助你解決問題!!因為他們也是會怕你跟新聞媒體說~到時候他們會有更大的麻煩!!

軍中的制度很明確!!一層一層向上報,一定可以解決~長官這麼多~還怕找不到人幫你嗎?愈高階的將領,他們愈怕被申訴~因為會影響到他們升官!!和年終和考績獎金~~這些都是錢呀~~大筆的錢!!
他們會當這麼久的軍人,圖得不就是終身俸嗎?如果因為一個兵的事情,被外界弄到勒令退伍~~值得嗎?答案是肯定的!!!

但是我不建議你採入伍後再處理!!因為軍中處理的速度很慢~

2007-03-27 11:39:0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真愛奇蹟 3 · 0 0

家庭因素替代役及補充兵
問題01 常備兵因家庭狀況申請服補充兵條件及辦理程序為何?核准後服役多久?
一、依內政部九十二年十一月六日訂頒「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役辦法」規定,役男家庭狀況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服補充兵役:
(一)役男家屬均屬六十歲以上、十八歲以下或患有身心障礙,且均無工作收入,由役男負擔家庭生計主要責任,而役男及其家屬除賴以居住之自用住宅(含基地)一棟外,別無其他不動產,而其動產之資產總額在房屋稅納稅起徵點現值以下;或有其他不動產,其不動產及動產之資產總額在房屋稅納稅起徵點現值以下。
(二)役男家屬均屬七十歲以上、十五歲以下或患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無其他家屬照顧者。
(三)役男父母或兄弟姐妹,服兵役期間作戰或因公致死亡,或一等殘而役男無其他兄弟者。
前項役男及家屬年齡之計算,以役男申請服補充兵役之日為計算基準。
二、符合「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役辦法」第二條各款之規定者得於入營前檢附下列相關資料,至本所兵役課辦理申請:
(一)全戶戶籍資料(含父母親自結婚起至今現籍之所有戶籍資料)。
(二)全戶人員之財產總歸戶(動產、不動產)(第1款檢附)。
(三)全戶人員之年度收入所得證明(第1款檢附)。
(四)役男之工作證明(第1款檢附)。
(五)役男家屬之身心障礙手冊(第2款檢附)。
(六)父母或兄弟姊妹因公或作戰死亡之撫恤令正本或一等殘之證明文件。
三、凡核准者均服12天之補充兵役。

2007-03-27 12:46:0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嘉程 1 · 0 0

1.如果要服替代役,建議一定要在入伍前辦好,因為裡面生活是受管制的
 ,如果需要請領證明或資料,你根本沒有時間去處理,在外你可以每天
 跑流程,自由打電話,裡面都是不行的,所以如果符合資格,建議先辦
2.有人提到志願役,由於我退伍已久,不知最新情況,不過以前是有志願役
 軍官或志願役士官可以轉服,不一定輕鬆或不操,有些抽到野戰部隊一樣
 很苦,但是一簽三年半(不知有沒有改),每個月應該有三萬左右可領
 (軍官可能高些,士官少一些),吃住都在軍隊,又可以省一筆(奇怪,
 這好像當初勸我們轉服的人講的話,不過大家都沒轉,希望趕快回到社會
 

2007-03-27 12:35:2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

你的問題很容易處理啊...入伍後跟軍方簽約.直接當軍官.收入穩定.正常休假.又可貼補家用.這樣就不用煩惱錢的問題了...當替代役領不了幾個錢.即使你免役.收入也不見的比軍官多.況且你現在並不符合資格.不是嗎?所以.先當幾年的職業軍人.又不會被操.又可以管阿兵哥.吃飯有阿兵哥伺候.吃完有人幫你洗餐盤.沒什麼不好啊...

2007-03-27 12:19:40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民代或立委你要去查看看你們那區是誰然後本人去到他們服務處查詢看看通常他們裡面都有義工會樂意幫你查詢如果要遇到本人應該困難度比較高

2007-03-27 11:31:08 · answer #5 · answered by 兔來兔去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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