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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的房子被小叔拿去做抵押~但未經我同意!!
可是,他們竟拿了我的資料去跟銀行做抵押!!拿去擔保他現今的房子。
這是九十四年發生的事!!現今已九十六年了!!
●之前房子有被假扣押!!那假扣押又如何消除呢?我很想把現今的房子賣掉!但又礙於假扣押。(我的房子現在還沒繳清,分期付款的)
●又被拿去做抵押,真想把那個抵押消除!!

●如果他是把我的房子拿去做抵押的話,是不是有分
1、抵押拿去跟銀行借貸!
2、拿去擔保他的房子。
這二件該如何解決?

2007-03-26 06:51:21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喵★宜仔★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4 個解答

1、你的房子分期付款還沒繳清,如果你的房子是銀行貸款沒繳清的話,你小叔就不可能再把你的房子拿去辦理銀行貸款。除非那間銀行有做第二順位貸款。

2、你可以到地政事務所申領一份登記簿騰本出來看看,你的房子有沒有你小叔偽辦的抵押權設定登記?

3、如是擔保你小叔自己房子的銀行貸款,通常銀行不會辦理抵押權設定,只要求影印一份房地所有權狀,但你必須親自到銀行簽名擔保你小叔對銀行的債務。

4、重點:若你沒有同意你小叔用你的房子擔保他對銀行的債務,又沒去銀行簽名擔保你小叔的借款,就可向地方法院起訴:請求判決塗銷抵押權設定登記,並撤銷假扣押限制。

2007-03-26 07:28:2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怡金 4 · 0 0

小君的建議是對的
你的房子幫人做保是必須你同意和你本人簽名
如果都不是你本人去做的簽名同意你可以利用訴訟的方法
雖然麻煩但至少是保護你自己
要不你就查一下他是把你房子拿到哪間銀行做保的
你可以直接問那家銀行為什麼沒你的簽名同意就可以這樣做
那是不合法的
有的銀行是很奸的

2007-03-26 10:42:3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Y芳 2 · 0 0

您小叔必須有您的證件及權狀才能拿去銀行抵押
為何您的東西會在他們手上呢??
1.假扣押一定是因為債權人向法院申請,這樣一來您的房子就不能給任何人過戶及查封了,所以您必須找出申請假扣押的人是誰?還清債務或是繳利息,請他幫您向法院撤銷假扣押.

2.還清債務才能消除抵押,或是直接去質疑銀行是否未經本人同意就自行辦理,但這可能會讓您小叔吃上官司!!

3.一個是申請貸款,一個是擔保,這2個當然不同
(1)若是借貸需要清還所有本金,才能解除房屋設定,且借貸人不繳房貸將會影響到您的信用
(2)擔保是您小叔的貸款未繳利息,經銀行催收仍然不繳,那麼債務催收會跑到您身上,若您依然不理會,您的房屋將會被拍賣.

以上應該都需要您的簽名或寫委託書,所以您小叔可能犯下偽造文書罪囉!解決的方法都是需要清還本金,您的印章及印鑑證明及身分證件為何都在您小叔身上,這是需要探討的問題??

2007-03-26 07:41:1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phoebe 1 · 0 0

妳的房子被抵押/應是設定貸款吧!

通常設定貸款的款項是進到權利人
戶頭/因此遭設定貸款的不動產權--
會因債務未清償!而不得更名義人之
設定物唷!

關於假處份是用作支付債務人的法
定方式.如果你的債台高築就有遭清
盤的機會!最好能清理一下債務有無
小於不動產值/能自行整理財產值最
好自己找個好辦法將財務搞簡單點
才不會忙無頭續啦!

2007-03-26 07:22:25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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