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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收到一張逕行舉發的單子(紅燈右轉),有附照片,但沒寫罰金我不知道怎麼繳錢,單子內有寫東西的欄位如下:
車牌號碼,
車輛種類,
車主姓名,
車主地址,
違規時間(2/6),
違規地點,
違規事實,
還有應到案日期4/19跟填單日期3/19
其他像駕駛人,性別,住址,出生年月日,身分證號碼都為空白
只有在駕駛人欄位蓋上逕行舉發的印章!!
這樣我要去警察局到案嗎?還是等他寄罰單來?
如果超過4/19沒到案,他也沒寄罰單來那我會被加倍處罰嗎?

2007-03-24 19:11:46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Lawrence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3 個解答

這張就是罰單了!4/19到案日指的是繳納罰鍰的截止日。
到案日並非要你至警局說明啦。到案裁決通常指的是車籍地之管轄所屬的監理站(所)。
建議你採郵局繳款即可。
繳納違規有哪些方式?
1.至管轄監理所站繳納:備齊相關證件至裁決窗口繳納
2.超商代收:有勾記「得採語音轉帳、郵繳或向金融機構繳納罰」且紅單有三段式條碼未逾期者,可攜帶違規單至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福客多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萊爾富國際股份有限公、來來超商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大超商辦理,手續費每筆新台幣8元。
3.郵局繳納:有勾記「得採語音轉帳、郵繳或向金融機構繳納罰」 者,可攜帶違規單至郵局辦理即時銷案,手續費新台幣10元,逾 應到案日期仍可辦理。
4.匯票繳納:至郵局購買足額之郵政匯票,受款人註明管轄之間理 所站機關名稱,匯票連同繳納之相關資料(如違規單、裁決書、 強制險通知書、公文或另以空白紙書寫欲繳納之車號、單號、聯 絡人姓名、電話、通訊住址),以掛號郵寄至該管轄監理所站即 可銷案。另匯票收據請自行保留,監理所站不另開立收據。
5.語音繳納:有勾記「得採語音轉帳、郵繳或向金融機構繳納罰」 者,可撥電話412-6666(電話用碼六碼之地區請撥41-6666), 用戶碼「168#」,需以車主或違規人身分證及信用卡或金融卡始 可辦理,輸入時應注意管轄編號,依語音提示操作辦理轉帳,每 筆轉帳依各銀行規定收取手續費約新台幣15~20元。
6.網路繳納:;請上網址http://www.mvdis.gov.tw辦理,需申請GCA政 府憑證,每筆手續費新台幣15~20元。
7越區代收:至其他監理所站繳納,請先電話洽詢該所站,其違規條款是否代收範圍。
依交通部95年6月28日交路字第0950039673號函規定,不得郵繳之條款有:第12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5款至第7款、第9款及第10款、第13條、第16條第1項第5款、第17條、第18條、第18條之1、第20條、第21條、第21條之1、第23條、第24條、第25條第1項第3款、第26條、第27條、第29條第4項、第29條之2第3項、第5項、第30條第3項、第31條第4項、第34條後段、第35條、第36條第2項第3項、第37條、第43條、第54條後段、第61條、第62條第1項、第4項及第5項。
除以上條款以外,違規單左上角有註記「得採語音轉帳、郵繳或
向金融機構繳納罰鍰」者,均可向利用郵局或超商辦理。但如雖
有勾記「得採語音轉帳、郵繳或向金融機構繳納罰鍰」,但屬不
得轉帳條款,恐係因開單筆誤疏失,仍需至應到案處所聽候裁
決,不得利用郵局或超商繳納。
不知道你是騎車還是開車?
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
第五十三條第二項 汽(機)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紅燈右轉行為。處以六百元~一千八百元。記違規點數三點。
到案期限內繳納:機車六百元,汽車九百元。
逾到案日三十日內:機車八百元,汽車一千二百元。
逾到案日三十日以上六十日內:機車一千元,汽車一千五百元。
逾到案日六十日以上:機車一千二百元,汽車一千八百元。
*違規記點,六個月內違規計點共達六點以上應吊扣駕照一個月者(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條第3項前段)

2007-03-24 19:59:4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Elle 7 · 0 0

對不起
這張就是罰單
而且有效

開過幾千張以上的罰單苦命小警員

2007-03-24 20:53:4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吉尼斯 4 · 0 0

1 .依行政程序法第一百零一條(顯然錯誤之更正)第1項 行政處分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處分機關得隨時或依申請更正之。第2項 前項更正,附記於原處分書及其正本,如不能附記者,應製作更正書,以書面通知相對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你必須向所屬車輛監理機關申請更正(不是警察局),才不會被加倍處罰。
2 .依行政程序法第一百十一條 (無效行政處分)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一、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二、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三、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者。四、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者。五、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六、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七、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罰單除非有上述問題,加上要在4/19前完成向所屬車輛監理機關陳情並通過會議免罰,如此才能免罰。
3 .建議:(1)先將罰單影印並文書聲明無效行政處分之陳情,7日左右再申請更正。(2)紅燈右轉事實明確(有附照片),我看認了吧!繳款1800元算了吧,下次小心

2007-03-24 20:22:1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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