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則新聞-交通罰單逾3年免繳錢
請問如何查詢自己的交通罰單是否有一情形呢?
因為最近收到催繳通知;但那部車子已在多年前就沒騎了
看到這則新聞;心想可能應該過了三年了
還請各位指教
謝謝!!
2007-03-24 17:09:02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法令規定,違規日2個月內要寄出罰單,3年追訴期沒繳費,罰單無效。
指的是交通部所隸屬監理站之車籍地址及駕駛人之戶籍地,因
採拍照逕行舉發罰鍰通知,未能在違規日兩個月內寄出罰單通知違規車輛者,事後再來追溯其罰單是無效的。
關於你的罰單還是得乖乖的繳清。
辦理車輛各項異動(過戶丶地址變更等等。)或是換照時,如有違章、欠稅費應先結清,並應先繳清當年期稅費(如在最近一個月內繳納者,請檢附繳納收據)。另外車輛有違章時逾多年未繳,則會影響買車登記。
若你的駕駛執照應該是是未到期(六年換照),或是未考駕駛執照的情況下,有違章或者欠款;則無法換照或是考照。
目前換駕照不用一併結清強制險違規,強制險舉發單為過戶前,
案件在個人名下者,則請一併繳結始可換發駕照。
違規罰鍰未繳會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
移送強制執行係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5條第1項第3款規定,經裁決後逾20日未向管轄地方法院聲明異議,或其聲明異議經法院裁定確定,而未依裁決或裁定繳納者,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
另外: 強制汽車責任險到期,監理機關是不會通知保險到期,因保險卡上都會著明起訖日,故請多加留意,未於期限內續保,還
是會被舉發強制險罰單。
強制險應於到期前的訖日中午12點前續保。另監理機關非保險人(保險人,指經主管機關許可,得經營本保險之保險業),故監理單位不會通知保險是否到期。如保險期間屆滿未辦理續保,一經攔檢稽查,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9條規定:「投保義務人未依本法規定訂立本保險契約,或本保險期間屆滿前未再行訂立者,其處罰依下列各款規定:
一、公路監理機關或警察機關攔檢稽查舉發者,由公路主管機關處以罰鍰。為汽車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為機車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二、未投保汽車肇事,由公路監理機關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扣留車輛牌照至其依規定投保後發還。」處罰。
提醒:
如疑似自已有違規之情形,最好利用電話查詢違規單已經入監理所電腦,或者是上監理站網站查詢違規。
有些車輛違規逕行舉發案件,往往車主不在戶籍地,未收受紅單時,當事人如有地址變更應先辦理變更登記,如經公示或寄存送達生效者即應裁處高罰。
2007-03-24 21:59:1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Elle 7 · 0⤊ 0⤋
你好~
新聞報導ㄉ交通罰單逾3年免繳錢ㄉ意思是要是罰單超過3年仍未收到繳費單~例如你在外被開違規.或是被照相.可是卻沒收到紅單要你去繳費..而且時間也已超過3年.你就過了那個追溯期限了不用去繳了~~但是你卻收到催繳通知.也就是你不在公告3年的名單內~所以你還是必須要去繳費~否則它給你的期限過了後~還會在增加一筆罰款~勸你還是打個電話到監理站問一下金額或是上網查詢都可以~早點去繳一繳吧~~
ps~其實你們都誤會超過3年ㄉ意思囉~那是指你未在場而被開違規或是被照相而沒收到紅單已過3年囉~~而不是指一般的違規超過3年~那這樣ㄉ話大家都不用去繳紅單都放著讓它拖過3年就好囉~換句話說~紅單也不用開了~因為大家一定也都想放到3年期過囉~你說是嗎?
所以勸你還是快去繳一繳吧~否則以後你買車子是沒辦法登記你ㄉ名下唷~
2007-03-24 17:48:4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DT 3 · 0⤊ 0⤋
罰單未繳 問題會很多
第一 可能會被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 罰單會加倍處罰
第三 以後過戶前 罰單一樣要繳清
第四 因為未繳罰單 也有可能無法出境
所以這些都是未繳罰單的問題
建議你還是乖乖去繳清吧
2007-03-24 17:20:2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