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友(替代役)在三總住了一個月的院
結果竟然要近15000元的醫療.伙食.清潔費
這是合理的嗎?
替代役不也是軍人身分
三總卻說是內政部而不是他們的單位(國防部)
三總算不算國軍醫院!
當初醫生也沒說要轉院什麼的!
2007-03-23 18:44:41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 5 in 政治與政府 ➔ 軍隊
第一國防部是行政院下轄的一個部會,而內政部也是行政院下的一個單位,二個單位是平行的。
第二替代役並不屬於軍人身份,如果替代役是軍人身份,那妳看以前有些替代役犯法,依陸海空軍刑法大概都死定了。
第三目前國軍醫院也已納入健保(有收入),收一般民眾,所以軍人到軍醫看病也應要付錢,只是相關的費用都由國防部支出,所以才會有軍人看病不用錢的觀念,其實相關支出是利用軍醫院的民眾看病收入來支付(如同汽車公司的公務車回自己公司保養都是由公司負擔一樣)
第四三總算是教學醫院(最高等級),如果你要轉院大概也是轉相同等級醫院,而內政部並無自已的醫院,所以如果轉院大概費用也差不多。
2007-03-24 04:36:0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約旦狂人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