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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主旨。
事發於:行政機關於10月15及10月19日分別於同地點查獲同一群行為人違法開挖土地,因而分別裁罰;惟檢察官就上開時地之開挖行為認定為「接續犯」而以一罪起訴,請問若法院也以一罪為有罪判決確定,則行政機關採取相關行為係二個行為而分別裁罰之決定是否會因為法院認為是一行為而受影響?也就是說行政機關是否受法院判決認定之事實拘束?

2007-03-23 05:06:52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我是大男人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3 個解答

當然不會ㄌ
剛兩位回答ㄉ

因行政及司法是不同ㄉ體系
且救濟方式也不同ㄌ
接續範在刑事是為一罪處斷
而被查獲開罰單分隔幾天
理論上沒問題


所以 妳該知本問題ㄉ答案ㄌ!

2007-03-23 05:40:0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御法~為權利而戰ㄉ一族 7 · 0 0

不會!

因為你們並未停止開挖,仍可就事實行為開罰。

刑法『接續犯』那是刑罰權認定的問題,跟行政機關之認定裁罰是不同的。

2007-03-23 05:24:4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君子決定開始自強不息 5 · 0 0

行政機關的裁罰不受法院判決認定之事實拘束.
關於行政機關裁罰部份,若有不服,可以向行政機關提出訴願,或是向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2007-03-23 05:22:5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ita 5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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