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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我3月27號要ㄑ當兵~但是法院寄單子來叫我26號ㄑ法院受刑?請問這樣子的話要帶哪些證明文件過去辦易科罰金?因為我被判6個月!請問一下易科罰金可以用分期的嗎!如果可以的話要怎辦呢!

2007-03-22 19:55:12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蜘蛛仔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1 個解答

1、你的情況很特殊,你可以帶著當兵的通知書到地檢署執行科去找執行科的承辦書記官,跟他說明你即將於3月27日要服兵役,但又沒有那麼多錢可一次繳清六個月的易科罰金,希望地檢署執行檢察官能夠通融一下,讓你分期付款繳交易科罰金。

2、刑事執行科的承辦書記官會將你的特殊狀況向執行檢察官報告,檢察官會斟酌你的付款能力,做出分期的期數及金額,你就按期繳交就可以了。

3、最好是在3月26日以前就去找地檢署執行科的書記官洽談,這樣才有足夠的時間做出變通的方法,否則,要是碰到沒有愛心的檢察官,不同意你分期繳交易科罰金,那你只好想辦法一次繳清了。

4、你也可以帶著地檢署寄來的執行通知單,到區公所說明3月26日需要執行,請區公所兵役課幫你改在以後的梯次服兵役喔!
總之,你無論是去地檢署報到執行或是去服兵役,都算是[正當理由]。

2007-03-24 05:48:3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怡金 4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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