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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一位朋友,是因為玩線上遊戲認識
在game裡面,我跟他還滿好的
那時候的我剛辦信用卡
覺得很新鮮,也沒有想很多,卡就這樣刷爆了...
那時候每個月都要繳最低應繳金額
繳到快要喘不過氣
他人在加拿大,那時候知道我要繳卡債,繳到很難過
所以當初他從加拿大匯了台幣大概12萬給我繳掉
當初他說過,他只是想要幫助我,可以不用還(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他現在在加拿大沒錢了,一直打電話叫我還錢...
他還威脅我說:「匯錢給妳的單子都還在,別逼我回台灣後告妳」

我要問的事情是...
當初他從加拿大匯錢給我的單子,我也留著,銀行也有備份
那時候我去銀行領錢時(要把加幣換成台幣)
我的匯款單子上,對方匯款給我的理由
銀行的櫃員叫我寫「生活費」
所以我留著的匯款單跟銀行備份的,都是寫「生活費」
我可以請問一下
這樣子他要請律師告我,告的成嗎...!?


麻煩了><

2007-03-21 23:13:40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Chin☆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1 個解答

1.他確實可以告你,但僅限於民事部份(刑事是那種告訴結果被
 告的人有可能被關的)。也就是說告的結果,不是有罪,而是
 法院會判決你應該還他這筆錢。
2.因為他確實匯錢給你,因此他可以主張是借你錢,而你主張是
 贈與,除非你有憑證,否則在雙方的沒有證據證明該筆錢用途
 的情形下,而他有匯款給你的證據,則法官一般會採信是屬於
 借貸的用途,或是認為雖然不是借貸,但是構成不當得利,因
 此還是要判決你返還。
 (個人認為應該是後者,但是以前的有一位老師是法官,他
 認為是前者)
3.所以本件事的結果,最多是還錢,而且前提是他要向法院請
 求(另外他還可以請求自匯款起按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
 息)。

2007-03-22 05:02:0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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