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告了
在去年12月ㄉ時候
我要去高雄長庚複診的路上遇到車禍
一位年齡50歲ㄉ婦人
在看到紅燈時向右偏
而我當時在他右後方
我時速比他快
在我反應過來時已經撞到ㄌ<我們雙方時速都不快>
我們雙方都倒ㄌ
我眼皮撕裂傷
而那位婦人則是倒在地上一直哭
但是並沒有明顯外傷
我們都被送往高雄長庚醫院
我先去缝ㄌ三針
缝好ㄌ以後我就去看那位婦人有沒有發生什ㄇ事
好像有輕微ㄉ腦震盪
但是他意識很清楚
我一直像他道歉
他也說沒關係
我就想說既然雙方都有受傷
我就想說我這邊不追究他們應該也不會為難我們吧
過ㄌ一陣子
再要放寒假前
她突然打電話來
說他肋骨有裂開一點點
我只是ㄍ學生
我也慌ㄌ,不知道該怎ㄇ辦
就想說帶ㄍ水果ㄑ看他好ㄌ
看到他時它可以自己去監看她房子ㄉ工程,到處走動
<隔ㄌ不到一ㄍ月>
我也一直關心他
他就一直說它ㄉ傷勢如何說它ㄉ車怎ㄇㄌ怎ㄇㄌ
說它ㄉ車磨損要花一萬多塊換殼
<就磨損而已,還是可以騎>
我就想說叫我ㄉ父母親來處理好ㄌ
過ㄌ一ㄍ寒假
我爸媽要專程從台中下來高雄ㄑ調解委員會跟他調解
他一開口就要30萬
<醫療費20幾萬,精神賠償10幾萬>
聽ㄌ都傻ㄌ
她ㄉ傷勢也不嚴重
還是照樣在工作
我爸媽當然是不願意付
調解委員會就叫我ㄇ自己私下談
結果我爸媽要ㄑ找他談ㄉ時候
就撂下一句話說"錢準備好再來見我"
我現在被告上法院ㄌ
27號就要出庭
誰可以幫幫我
如果願意幫我ㄉ人也想知道ㄉ更深入ㄉ話
可以加我ㄉ即時通
我ㄇ在聊聊
謝謝!!!
2007-03-22 14:36:06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1.任何的求償都講求證據、要合理,不是對方說要多少錢,我們就必須出多少錢。上法院不是一件很可怕的事,不要擔心。今天即使到了法院,他們也是要向法官提出相當的證據,才可以求償。
2.肇事責任,您也不是完全責任,所以他要價三十萬相當不合理,如果他要告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您可以向法官陳述,〝懷疑他蓄意製造假車禍,有涉嫌詐欺的嫌疑〞。
您很無辜,對吧!所以陳述事實時要很無辜,不行理直氣壯。記得出示您的診斷證明書,證明當時您也有受傷,還是眼皮的撕裂傷,可是您一毛錢也沒向對方索賠,在法官面前區隔出他的心態可議。
3.上調解委員會是沒有用:因為調解委員都是民意代表與地方士紳,法律概念通常不足,搞不好因為對方受傷而您沒事,他還會要求您多讓步呢?因為現在台灣的法律針對人命的判決,還是先講〝人情〞、然後〝道理〞、最後才是〝法律〞,的情況之下〈這是我自身的體驗〉。
4.其實碰到有人員受傷的和解,要事先有心理準備,通常和解不會一次就OK的。
祝 否極泰來
2007-03-23 04:00:2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6 · 0⤊ 0⤋
她真的很討厭啦
我不依我不依我不依
2007-03-22 19:32:2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盈君 1 · 0⤊ 0⤋
你ㄅ問題看起來 還好ㄌ
點術怎哪高ㄋ? ㄏㄏ
就證據ㄉ問題阿
其實談不攏 她也好像獅子大開口阿
就對簿公堂ㄅ
法院判就工平ㄌ
你縣須找ㄉ能儘快進入案情ㄉ
有經驗ㄉ法律人ㄌ
不一定律師就粉利害ㄌ
ㄏㄏ
有空再聊ㄅ
2007-03-22 15:59:3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御法~為權利而戰ㄉ一族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