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倒車不小心 不小心A到人家的車子 對方人多勢眾 居然要求賠償6000 其實他也是一台貨車而已 幾乎沒有傷到車子 可是我只有一個人 只好認栽 可是離開後有些不服氣 有回去理論 於是起了衝突 對方一擁而上 用鐵管把我被打斷3根肋骨 股盆的骨頭也裂掉 內出血現象 頭上有4公分的縫合傷口 背上一堆黑青 加護病房住了兩天 一共住院7天 回家養傷一個多月 現在對對方提出告訴 對方才肯出面協商 我的收入 每各月在7萬以上 我提出40萬的賠償 不知這樣合理嗎 走法律程序的話 警察說證詞對我不利 因為對方一口咬定我動手在先 他們人多 我百口莫辯
我想問 如果給法官判 一般會怎樣判呢 我得到要求賠償的機會大不大呢 如果請律師的話 大概的花費是多少呢
2007-03-22 07:24:20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愛人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其實四十萬我認為已經是非常少了 光是精神上的慰撫金 我想你至少就可以請求十多萬元以上 不過有關金額的要求我也不太清楚 但是我看過很多判決 你這樣的情形四十萬算少了 如果覺得擔心 可以去法律扶助基金會或者是區公所的免費法律諮詢 但如果要請律師的話 依您的薪資是無法由法律扶助基金會免費指派的 所以或許您也可以直接跟有名的律師洽談 這樣也比較迅速了解
另外我支持您討回公道 這樣的人就是欠缺教訓 不過唯一的缺點就是 對方不知道有沒有財產給你執行
2007-03-22 09:52:2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mour 2 · 0⤊ 0⤋
你該去看一部片子........
2007-03-23 02:18:49 補充:
命運交錯
2007-03-22 22:18:3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鴕鳥 3 · 0⤊ 0⤋
賠償合不合理我先不討論
警察說證詞對你不利
我覺得是對你有利的
1.縱然你先動手,對方有人受傷嗎?縱然對方主張正當防衛,依你情形來
看很明顯對方防衛過當,還是構成傷害罪。
2.至於誰先動手當然是各說各話,但是依經驗法則,除非你身懷絕世武功
,否則一人對多人先動手的可能性真的不大。
2007-03-22 07:37:4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