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單身...朋友未婚懷孕...快生了....但無力扶養....我想收養...又怕經法院收養得註記為養子......
想請問...我可以直接陪同去戶政辦理認領及登記嗎...(等於承認小孩是我的..但實際上不是..女生同意...也願意簽署拋棄監護權..)
若女方同時拋棄監護權....將來他反悔...想要回小孩
我能自保及保有小孩嗎.....??
女生戶籍在台北市...我駐台南...我要安排女生來台南待產...小孩出生後,可以直接在台南辦理出生及認領 登記嗎.....
或者各位高手願意給我其他建議.....^^
2007-03-22 15:09:40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對阿....就怕法官心證...不判給我收養阿.....那怎辦呢...????
2007-03-22 16:26:31 · update #1
我32了....對方19....真的只是朋友關係.....
2007-03-22 16:27:33 · update #2
我是男生.....^^
2007-03-22 16:31:10 · update #3
奉勸您千萬不要這麼做.......
不然首先會有偽造文書的問題,就算一時騙過去得逞,但將來也難保不會出問題。就像您說的,如果女方將來反悔,向檢察官自白當年欺騙的事實,降您反而更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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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您是想問,為了小孩好,可否不讓小孩知道自己是被收養的,怕小孩長大知道自己是養子後,會有不良影響。
但我的回答是,如果您想法律充分保障您養小孩的權利,就請去法院辦理收養,經法官認可後,方屬合法。(當然,戶籍登記上,也就會明白註明是養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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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且,就算您想收養,媽媽也同意,但法官仍然還是會考量其他因素。
比如法官會先問,孩子的爸爸是否想認領?爸爸為認領後是想自己養,還是同意讓妳收養?
比如法官還會考量您自己是否曾有過婚姻經驗?您之前是否有教養過小孩的經驗?您目前的年紀及體力是否足以負擔照顧小孩的重責大任?您目前是否有穩定的工作與收入足以照料小孩的教養問題?
至於生母沒有拋棄監護權的問題,就算曾經約定拋棄也屬無效。
但只要您的收養經過法院認可後,小孩與本生父母間之親權關係也就當然處於一直停止的狀態。除非將來您有未善盡為人養父母職責之情形(比如賣養女為娼,逼養子上街乞討...等),本生父母依法終止您的收養後,本生父母與子女間原本停止的親權關係,才會自動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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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一個局外人來看,也許以下話不中聽,但還是提供您參考。
既然有緣成為母子女,那又何必像在演連續戲那樣,養父母拚命隱瞞親生母親的真相呢?難道是怕小孩一旦知道真相後,就會不要養父母嗎?
畢竟小孩是自己從小拉拔長大的,在自己的言教與身教之下,如果一旦知道親生父母是誰後,就立刻棄您不顧,那還真的不知是該怪小孩不孝,還是該怪自己教子無方?
不過如果是自己教育成功,小孩又天性又善良,長大後自然也就會明白,養的功勞大過生的功勞。況且,大人們當初也是有自己的苦衷,才會去辦收養,小孩長大懂事後,自然也就會多一分體諒。
2007-03-23 21:07:51 補充:
因為法官會去考慮許多因素,以及參考社福單位的評估....
比如
為什麼你不自己結婚生小孩,反而不結婚卻只想收養小孩?
就算您現在不想結婚只想收養小孩,可萬一將來您又想結婚了,您老婆是否會接納您的小孩?
您目前是否已有穩定工作足以應負養小孩的開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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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收養事關小孩的成長教育,法官不得不慎重之。如果您真有心想收養,就拿出誠意告訴法官,自己為何願意收養吧。
2007-03-22 16:17:5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小偉 5 · 0⤊ 0⤋
瞭解一次、多一次的保障。尋找八大行業工作。必須謹慎小心一點。
小巴常說:保險跟冒險只差一個字,意義卻是大不同!
一通電話、一次詢問。都是為自己的著想。
2013-11-20 11:39:0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去登記的話.小孩的出生證明上頭寫的是母親的名字.除非你跟那女生結婚
不然因該是沒辦法讓你直接登記吧!
2007-03-27 15:19:1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子裘 1 · 0⤊ 0⤋
不可ㄑ戶政登記喔 不符法律規定 須經法院認可
因怕人口買賣
妳大小還幾歲ㄋ?
那與他 或 她ㄉ關係ㄋ?
監護 不可拋棄 那是無效ㄉ
基本上須以書面為之
有法院認可 且符要件
自不得任意反悔
2007-03-22 15:42:02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御法~為權利而戰ㄉ一族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