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大廈主任委員未經開會及告知其他委員.就擅自將管理員伯伯開除.我也是委員之一.卻不知道此事.我只是想知道主委有這種權力嗎?而且當天就開除他.叫管理員明天不用來了! 倘若不合規定是否有明文可查.請知道的大大告訴我.我不想讓這獨斷獨行的行經再發生了.快..週5就要開會了.誰能幫幫我.真的很感激您!
2007-03-21 16:44:55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TONY王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而言:
正常的社區只有管理委員、管理負責人,並無所謂的主任委員名義!
(主任委員通常是由被選出的委員再相互推舉的)
所以,一般認為:委員會是屬於合議制的組織!
不過,在公所的核備文件中,誰是主任委員?是明文記載的社區代表人!
依法而言,具備法人地位,所以,社區一旦出事,
首當其衝的,就是先找主任委員概括承受相關負責!!
如果您認為主任委員專權獨斷的話,建議您:
一.在會議中先提議:委員會議之主席,應以推選或輪值方式召開(避開一言堂)!
二.以社區長治久安需要為由,律定社區聘僱管理服務人員之聘僱任免方式與規則,
讓大家得以遵循!
三.如果主委的確有不適任的狀況,您也可以提議各委員職務、功能改選事宜,
讓大家都有發揮專才及調適的機會!!
2007-03-21 21:15:5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