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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甲 填詞:乙
國外或國內不是有些歌手會把別人做的詞或曲 拿來自己唱嗎?
請問這樣算是侵犯智慧財產權嗎?
如果是國內 法律館的到
那如果是跨國ㄋ?(如台灣跨到日本之類的)

2007-03-21 12:24:02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2 個解答

基本上翻唱別人的歌曲製作成唱片販售是要跟詞曲的作者或擁有該歌曲創作所有權的唱片公司買版權的.如果沒買版權就販售牟利就是侵犯智慧財產權了

基本上不管哪個國家.只要你沒有合法版權.就算是著作權人是日本人.他一樣可以跨國打官司的.台灣法院一樣會審理.

不過我說的是出唱片販售.如果是一般我們看到的節目上演唱或是民歌餐廳點唱....應該是不算吧

2007-03-21 12:48:5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2 · 0 0

有些歌手把別人做的詞或曲 拿來自己唱,如果沒有經過授權,是「很容易」違反著作權法的。在這裡說「很容易」而不是說一定會的原因說明如下:
著作權法係採屬地主義,亦即著作權之保護應依主張保護所在地國家之著作權法規定定之。
著作權要在某一個國家受保護,通常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著作人為該國之國民或居民;
2.著作人為與該國藉由多邊或雙邊條約協定建立有著作權互惠關係之國家之國民或居民;
3.著作在該國首次發行;
4.著作在與該國藉由多邊或雙邊條約協定建立有著作權互惠關係之國家首次發行。

2007-03-21 17:45:0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David C.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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