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YAHOO拍賣買了一張海報賣方以海報桶包裝掛號寄出〈賣方高雄市寄來台北市〉,
但是東西拿上來〈樓下管理伯伯代收〉就已經嚴重折成2半,
當然裡面的海報更是嚴重折損,完全沒有收藏價值,
因為那那麼硬的海報桶竟然被折成2半所以我才會覺得是郵局人員處理時沒弄好才折到,我想問的是:
這樣被折到有辦法求償於郵局嗎?還是有什麼辦法呢?
2007-03-21 14:46:28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hsu 4 in 電腦與網際網路 ➔ 網際網路 ➔ 其他:網際網路
那麼可以親自去郵局填寫單子嗎?還是去郵局效果沒有投訴好?
2007-03-21 19:31:29 · update #1
我覺得那個應該不是郵差弄的,因為郵差應該不會閒閒沒事把海報''筒''折成2半,後來我去問樓下管理伯伯問了好久終於聽出來〈內地口音很重〉他是在說郵局''想知道裡面是什麼東西''所以折成2半,聽到當下快氣瘋了= =1.郵局有權力想看裡面是什麼就可以拆開嗎?還是掛號耶2.要看就算了,有必要用這麼粗暴的手段嗎?大可以從海報筒2端把膠帶拆掉再看,他這麼一折連裡面的海報整個被折壞,我想補問的是,我上述的情形也適用於你的做法嗎?謝謝!!
2007-03-21 20:22:13 · update #2
謝謝你詳細的解答!!樓下管理員超級無敵霹靂老,應該沒有那可怕的力氣來折成2半@@''不過我還是會求證的~~~~~
2007-03-23 20:06:43 · update #3
之前我也是有包裹被郵差丟到損壞露餡相當生氣,所以向郵政總局投訴!
首先你不要拆封,先用數位相機拍照存證,要將損壞處及收貨地址拍攝清楚,還有郵戳日期,掛號貼紙,
然後寫信給郵政總局,要附上照片,隔兩天便有郵局內部主管登門拜訪,連同寄送你當地的郵差一起來跟你道歉,並附上賠償單讓你填寫,
我覺得他們的效率很好態度也很優,三天後我就拿到賠償金了,你可以試試看。
郵政總局[物品損壞˙意見信箱]:eyes@mail.post.gov.tw
2007-03-22 17:53:48 補充:
令人驚呀!~@@!! 怎麼有這種事?這是職業道德也是客戶隱私怎能說為了想看就折成兩半?
到你當地的郵局找主管質問!如不給個交代直接投訴郵政總局讓他主管換人,太過分了!
這已經不是運送過程損壞而已,而是蓄意破壞,這也侵犯了隱私權可以告的!
先拿海報到郵局把詳細狀況弄清楚,如確定是郵局蓄意破壞你可以選擇投訴或上法院,
真令人暈倒....。。。怎麼有這麼無知的郵局~@@??
2007-03-22 18:37:27 補充:
刑法 分則
第三五章 毀棄損壞罪
第三百五十二條 (毀損文書罪)
毀棄、損壞他人文書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 分則
第二八章 妨害秘密罪
第三百十五條 (妨害書信秘密罪)
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處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
無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窺視其內容者,亦同。
2007-03-22 22:16:06 補充:
求證管理員說辭,他是這件事的證人,但也有可能為了脫罪而說謊,你必須讓他了解事情的嚴重性,是他做的就不該推給郵局免的造成誣告。
2007-03-21 15:30:5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YP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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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5 23:11:1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1 · 0⤊ 0⤋
1.你們討論的是沒錯.但有些意見不知你能否聽聽就好.不用回覆.因為問題不在我.我只提出一些事實.所以不用生氣在我身上.而且於事無補.並製造敵對.
2.事實是.無人證.不知何人用的.也沒刑事鑑定....等很難查出是誰.因為不能因管理員的一句話就要告人或投訴.這有爭議.
3.(他是在說郵局''想知道裡面是什麼東西''所以折成2半.)這句話有問題.他的問題是:何人想知道?郵差?還是郵局人士?或者其他人?要是亂說那就是損害他人名譽.
4.說成這樣就是指郵差?但郵差如說管理員用的.那你還真的要把兩人當嫌疑犯.是要由警方辦案.非由你一人主導.那才公平.
5.你目前只聽管理員說法.卻沒有郵差說法.明顯有失公平.偏心.
6.你家大樓如果有監視器.並能看到管理員收郵件過程.再說誰對誰錯.如果也看不到那就沒辦法了.因為沒有有力物證.
2007-03-23 23:39:5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憶緣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