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有個同事.台中縣烏日的顏志華..我對他相當不錯..然而我家人也把他當作乾兒子看待...在我家包吃包住的.從沒跟他要求過什麼.但去年就沒連絡了..聽說他跟一個酒家女在一起...但從去年9月起..我家就被他偷錢..還有我媽當年ㄉ嫁妝..一直到1月...剛好我生日的那天晚上(幾乎每個禮拜都有來)..他又跑來我家偷錢..當場我被抓到....現在他被人保釋出來..出庭那天他也沒到場...也根本不想和我們和解..請問我樣如何跟他要理賠...如果不用還..關關就沒事的話...那小偷不是就比較好當了..人人都去當小偷算了.....
那我應該去如何辦手續??我家都已經因為他欠債了~~
2007-03-20 15:22:37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Hisashi Tonomura 高崗屋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1、檢察官偵查終結,認為被告犯竊盜罪的證據明確,就會以竊盜罪將被告提起公訴,也會把起訴書寄一份給你,然後把起訴的竊盜案件全部卷宗移送到地方法院由地方法院審理,你收到地檢署寄給你的起訴書之後,大約隔半個月左右,會收到地方法院開庭的傳票,傳票上有一個案號是[台北地方法院96年度易字第XX號]。
2、你接到傳票後,就依傳票上的案號,寫一張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的狀子,遞到地方法院,如果被告尚未成年,可將被告的父母一併列為附帶民事損害賠償的被告,俟民事判決確定後,再向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查封被告所有財產,用拍賣之價金來清償你的損失。
2007-03-22 17:47:2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怡金 4 · 0⤊ 0⤋
竊盜罪是很不名譽的罪行
將來他的配偶還可因被告犯此不名譽的罪而成為訴請離婚的理由!
就算竊賊寧願去關也不拿錢出來還你們
你們還是可以強制查封他的財產
2007-03-29 12:49:1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大師 4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