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戶不大但有地下停車場
因車位旁邊 的車位堆積滿滿的家具
雜物 以堆積跟一般房車高度
之前想說沒妨礙到開門 就算了
怎之 過年後又堆了一堆 整整一個車未滿滿
(就是長方形車位 堆滿雜物只是沒超線但是剛好在線邊緣)
現在停好車 根本不能開門 只能令一ㄍ門爬出去
越想越氣 不知有何辦法處理
我能請委員告知 車位主人 多久內移除
不然我想打電話請清潔大隊清走
並竟地下室 有安全問題 堆積都是一些易燃物
麻煩各位大大 幫忙 感恩
2007-03-20 08:30:10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3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當然可以找管委會主委幫忙協調嚕 不然管委會是幹麻低勒
雖然它是在自己車位上堆放東西 但是倘若已經影響其他住戶的權益時 當然可以經由管理委員會出面協調嚕(勿擅自請人清除)
2007-03-20 09:25:4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3 · 0⤊ 0⤋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
建築物的使用必需依據常理慣例(停車場僅能停車及避難),
並且不能侵犯到其他住戶的權益(共同利益)!
違反規定~是要罰款的!
同樣的,管理委員會受住戶所委託,自應遵守相關法令、執行任務,
並遵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履行承諾!
違反規定~也是要罰款的!
2007-03-20 10:18:5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CTT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