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極差.被管委員會撤換的保全公司.一再的找管委會的麻煩.一會兒告主委毀謗他公司名譽.一會兒又向管委會民事求償幾十萬.現又告主委詐欺.像這種濫用司法制度的保全公司.難道真的沒辦法對付他嗎?而之前毀謗的官司已判決下來.已不成立.爛保全一再而三的提告.最冤枉的是主任委員.他是不支薪.純義務.為了常要出庭應付爛保全公司.已經丟掉幾個工作了.管委會只能處於被挨打的立場嗎?對於這種合約簽不到.就翻臉不認人的爛保全公司.都沒辦法對付他嗎?
2007-03-20 12:19:05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服務業最怕見報、上新聞!!建議版主可以找媒體投訴;
另外,《保全業法》規定的極為嚴格,貴社區應該集結力量、
分頭檢舉該公司疑似違反規定之處(十之八九中獎)!
而且保全公司競爭的很,只要這家公司惡行ㄧ曝光,同行就會見縫插針、落井下石!!
不妨試試吧!!光是生氣沒用的!!
2007-03-20 20:31:2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我想你必須說明這件事情的原由才能幫忙你
基本上我是從事保全業,也可以說協調處理糾紛問題
但是事情必須要說清楚也才能給你意見
法律講求證據
無法憑藉個人喜惡覺得他不好 法律就可以認定他"很濫"的....
詮釋整件事情的經過 完整詳細
旁人才有辦法替你抓出事情癥結點以及找到對你社區有利的地方去做協談了
2007-03-20 12:35:5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小曼寶貝 1 · 0⤊ 0⤋
1.
2.反控誣告及妨害名譽或毀謗
3.等他告你們或主委的案件不起訴或無罪再告他誣告
4.民事求償大筆金額(包含律師費等等)
2007-03-21 12:28:01 補充:
1.聘請律師代為出庭
2007-03-20 12:35:4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阿德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