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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妹是我媽的妹妹的女兒.....我們交往已經快2年了,我們一直都很相愛,雖然愛的很辛苦,但是我們支持到現在也走過來了,或許法律上不同意我們相愛,但是我們有這個緣互相珍惜對方,難道我們錯了嗎。。。只要我們可以過得幸福快樂有沒有結婚有沒有小孩很重要嗎?我們應該怎麼做才能得到大家的認同大家的祝福呢?想信大家都知道感情這種東西不是說放就能夠輕易放開的,愛情不是只憑一句下一個會更好或者是法律就能夠解決的,希望大家能夠給那些愛上表妹的同學給一些比較能夠接受的意見,先把我們的心情套在妳們身上給我們些意見,愛情跟法律是不能混在一起的不是嗎?我們會感激你們的謝謝~

2007-03-19 17:56:20 · 1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家庭與人際關係 其他:家庭與人際關係

我的母親已經過世了,而我的父親也不管我的生活了,我一直有再說服我自己一定要放棄,可是我就是放不下,很痛苦很難受,或許是因為我沒有一個完整的家,可是我她一直在我身邊關心我支持我生日還會親手做東西給我,我們已經拋開血緣關西的身分以男女朋友的身分在交往,大家所給的意見都是對的,重點還是要看自己如何抉擇如何保持圓滿大局吧!

2007-03-19 19:12:06 · update #1

嗯嗯~~大家的意見我都接受~~畢竟來這跟大家討論我的問題~你們的答案不管是支持的還是不支持的都是我為我好,想必大家多少能懂我的感受吧!今天是因為她是我的表妹,所以才會有所謂的埨理道德問題,如果我們沒有血緣關西的話或許就不會有這些問題存在了,真的是"愛到了卡慘死"我會好好跟我表妹討論我們往後所要面對的問題的,不管我們有多相愛,如果往後的問題都無法克服面對的話,不僅會造成家族暴亂,或許我們連表兄妹的關西都有可能做不成也不一定,我一定會好好思考的,畢竟我與我表妹已經交往了2年了,說沒感情說要放棄並非只是一兩天可以忘記可以解決的事情,我們一定會共同解決問題的~我只是沒想那麼多~我現在只知道我很愛她

2007-03-25 14:24:52 · update #2

14 個解答

我也蠻喜歡自己的表妹的,我能體會你的感受。
勸你的話已經夠多了,所以我也不多說,我只給點建議:如果你真的超級有心要圓滿大局,有非圓滿大局不可的決心的話,請多蒐集資料,找尋到「有跟你們一樣情況且雙方家長同意交往的佳偶」,無論是在哪一縣市,主動去認識他們,取得聯繫,並且委請他們雙方的家長來跟你們雙方的家長談一談彼此的顧慮與心路歷程,他們是怎麼成功的,家長是如何達成共識且同意子女交往的,我相信這麼做,說服家長成功的機率應該很大,這剛好考驗你的決心與毅力是否足以配得起這段坎坷戀情,並成功爬過這段注定艱辛的愛情天堂路。想要堅持到底嗎?看看別人是怎麼突破的,學習起來並勤做筆記,要有愛到底與負起責任的決心,我會祝福你的!加油啊~熱血男兒!真心的男人最值得鼓勵了,我會默默支持你的!你表妹可幸福囉!
我們還真是有緣,是你朋友透過即時通向我推薦你這個問題,當時只是提問我的看法,聊完後他剛下線,我就馬上有這個解決的靈感,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喔對了,我忘了介紹,你的那個朋友叫「杰仔」,謝謝他吧!他是一個不可多得的摯友,好好珍惜喔!身邊支持你的人們,相信都是你一生中相當重要的貴人與資產,在這還是再次祝福你!鐵杵磨成繡花針,千金難買有心人,天下無難事!

2007-04-12 23:50:29 補充:
Andrew Tsai大大的意見我感到很贊同,的確,到底男女交往幾等親的界線在哪裡?我記得在民法上好像是七等親以上才可以。不過在這件事上好像雙方都有決心要白頭偕老,在兩性交往愛情觀上是值得被肯定與學習的,只是在「親戚交往」觀念上也許需要作調整,的確這是不被祝福的怨偶,不過既然同性戀可以被接受,那麼這一個被接受的機率也許還有機會。當然我自己也不是很贊成這個,只是在提供作法上會給予實用意見,成不成事,真的是盡人事聽天命了。

2007-03-20 22:10:4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7 · 0 0

等等等,等到今年過年就32歲,男朋友連影子都沒,
我個性內向,想透過未婚聯誼認識對象,我是朋友推薦,來到桃園紅娘李姐,
對女生頗為照顧的,很快就讓認識不錯異性.

2015-12-10 15:53:3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Harper 2 · 0 0

如果只要不生小孩就可以交往
那同父異母的小孩可以交往嗎?
是不是也是只要不生小孩就可以?
親生的手足呢?

界線在哪裡?

2007-03-22 18:25:2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6 · 0 0

1.法律上不同意你們結婚生子

因為你們血緣相近。

2.竟然知道他是你表妹為什麼要和他在一起

如果你愛他,你就不因該跟他在一起。

不因該跟他交往‧‧‧在一起久了感情是很難放掉的

〝你愛他〞沒有錯

只是你愛錯了方式。

如果你愛他,也不可以跟他在一起。

這樣只會讓以後的你們更難過罷了

如果你還繼續這一起以後你們會知道我在說什麼了

愛一個人沒有錯 只是你愛他〈你表妹〉愛錯了方式

勸你早點放手。

〈如果沒幫上什麼忙 先說聲sorry 〉

我以前也跟我表哥在一起過

我也我才敢這樣回答您。

2007-03-21 14:06:42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1 · 0 0

學著放下...

我知道很難

但要練習...

2007-03-20 14:11:48 · answer #5 · answered by kobelco 3 · 0 0

如果女方也愛你
你就繼續對她愛
沒有小孩也沒關係
因為你愛她
愛她不用證明什麼
因為近親生育真的蠻麻煩的
如果不考慮生孩子
兩人就相愛吧

2007-03-19 20:27:53 · answer #6 · answered by 菲洛克斯 7 · 0 0

台灣民法及民間習俗不允許近親結婚,遺傳學也認為近親結婚生子會造成遺傳疾病,但是,愛情不是世俗能夠瞭解和拆散的,我在此祝福你們,如果雙方家長不能同意,雖然不能光明正大的結婚,但男不娶,女不嫁,二人還是可以在一起,不違背法律,沒有其他人受到傷害,祝福你們二人幸福美滿

2007-03-19 18:11:41 · answer #7 · answered by 戰車 6 · 0 0

唉...好難說喔...
在現在的社會裡
你們想要得到幸福的確很難
不是想潑你冷水
可是為了愛情賠上了親情實在不值得
希望你三思啊...

2007-03-19 18:06:51 · answer #8 · answered by ? 2 · 0 0

上回CNN做了一則新聞
就是表哥與表妹結婚並生下了五個小孩
但是有被抓去關(好像是表哥.有點忘了)
新聞好像是說關兩年左右
他們是因為上電視勇敢說出自己的愛
才會被發現因而坐牢的
他們也是非常相愛
如果不要說他們是表兄妹根本看不出來
但是唯一的問題是他們的小孩子都有先天性問題
所以妳們要在一起是沒有
如果要生小孩要做過很詳細的考慮
更何況誰與誰相愛都不是一個錯誤
愛情是美好的

2007-03-19 18:02:51 · answer #9 · answered by 深呼吸 3 · 0 0

您可以跟您表妹想辦法然後跟爸媽們商量,我相信你一定有希望的

2007-03-19 18:00:08 · answer #10 · answered by ↖☆★KUSO★☆↗ 1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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