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因為我住4樓~~樓上不斷地漏水~~
我們日前因為不想破壞彼此鄰居的感情~~
所以出錢幫他們修了五樓的部份~~
可是現在還一值在漏~~
我們六樓是頂樓~~不過他們全都佔用了~~
還把通往頂樓的樓梯封住~~
請問有什麼法律或是判例可以請他們強制修膳~~
已經兩年了~~有夠過份的~~

2007-03-19 13:21:34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 2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3 個解答

[多多抓漏.水電.冷氣工程行]答得很好!先找出原因才是正辦。如果原因找出來了,彼此的法律責任,應照公寓大廈第 12 條規定:「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至於往頂樓樓梯被封住了,顯然違反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6 條規定:「住戶……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行使其權利時,不得妨害其他住戶之安寧、安全及衛生。」而依照同條例第 47 條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違反第 6 條規定,主管機關受理住戶、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請求,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者。得處新臺幣 3,000 元以上 150,000 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職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因此,請同時向管理委員會、地方政府與消防警察檢舉。最好用存證信函,一函同時送三單位,以免被吃案。當然這樣會傷害鄰居感情,而且使彼此衝突白熱化。



頂樓是違建吧?可以向建管主管機關檢舉,促其拆除!

2007-03-21 16:03:5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aniel 6 · 0 0

親愛的廠商您好~ 這邊是商務平台網友急尋您這邊的廠商希望您能盡快上線登入協助我們的網友服務~~ http:www.ailink.com.tw/index.php?fv=map 洽詢人員: 02-6635-8178 賴小姐

2011-05-16 13:09:2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1 · 0 0

抓漏是防水施工前最重要的前置工作.如果沒找出漏水點.那施工只能說靠運氣.所以我建議你先抓漏做漏水檢測.避免~浪費無謂的金錢跟時間.
而你目前應該做的是先找出~出水點.讓雙方都有共識瞭解漏水的主因.來做最適當的修繕.而不是在漏水原因不明前就攪亂了.雙方的感覺.那你們的維修會變的很難解決

2007-03-21 08:08:4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愛家宅修 徐文國 抓漏水 7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