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幫幫忙~~~~~~~
我想請問一下~~~~~~~~~
如果那塊土地是別人的~~~~~~
他們會定期來收房屋稅~~~~~~~
且我們也都定期繳交~~~~~
若他們有10幾年未來收取~~~~~~
現在又到法院告我們未繳取費用~~~~~~~
是否有哪些法律條文可以運用在這個問題上且加以解決~~~~
先謝謝大家嚕~~~~~
2007-03-18 15:50:46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不好意思ㄛ~~~~~~~~~
這是租金問題啦~~~~~~~~~~~
請各位幫幫忙~~~~~~~
2007-03-19 06:50:40 · update #1
1.土地是別人的,別人來收的應該是地租吧!不是房屋稅,稅只
有政府能收
2.如果是地租的話,有消滅時效的適用,依民法
第 126 條
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
權,其各期給付請求權,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3.不過建議如果真的使用了,基於和氣生財的道理,還是可以
協議看怎麼分期給付,以免未來的紛爭,如拆屋還地
2007-03-18 18:03:4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
小心對方主張拆屋還地!
可以跟對方好好協商,你可以時效抗辯,對方可以拆屋還地。誰占優勢?看那個需求重要來決定!
2007-03-22 07:27:1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Daniel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