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因病可能在不久的將來過世 而遺留之遺產也就是土地 繼承人有爸爸和伯父 問題是爸爸很愛賭博 土地交到爸爸手裡一定馬上花光 奶奶死後繼承權又是爸爸跟伯父 但是我們很怕爸爸敗光 有什麼方法可以讓爸爸無法變賣土地 或是可以用共有的方式來阻止爸爸的變賣嗎 媽媽或子女有權利可以阻止這種敗家的事情發生嗎?有方法嗎?拜託高人指點 ..
2007-03-18 18:34:25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首先,我會先請問您,您爸爸有無民法1145條之喪失繼承權之事由?
1.如果有,那恭禧您,您的擔憂完全不是問題。因為只要由您代位繼承您父親的應繼分即可.
2.如果沒有(我也猜應該是沒有),那依法您父親是您奶奶的順序繼承人,依法得繼承遺產。此時的防堵之道,我能想到者有三:
(1.)請您奶奶以遺囑方式指定應繼分。亦即以遺囑方式分配遺產,在不侵犯您父親特留分的數額內,將遺產絕大多數,都分配給您父親以外之繼承人。
(2.)如果您奶奶不忍心分配遺產時大小眼,那至少可請您奶奶在遺囑內訂明禁止遺產分割之條款。因為依民法規定,被繼承人一死,被繼承人之遺產即為繼承人公同共有,如果繼承人有數人,則將進入遺產分割的問題。依照民法第1165條第2項,雖然只有十年的效力,但至少也能拖住您爸爸好一陣子。
(3.)如果土地價值不斐,您家族甚至也可以考慮將它信託出去(移轉所有權),成立遺產信託基金,由專業人士代為管理,讓子孫們分享經營利潤。如此一來,您父親就不可能將它賣變了。
以上
2007-03-18 23:18:3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小偉 5 · 0⤊ 0⤋
法律倒是有規定所有權人於法令限制範圍內
得自由使用收益及處分所有物
並排除他人的干涉
(其實先不考慮你們家的特殊情況,這樣的規定是合情合理的)
所以反而法律保護您父親有自由處分的權利
2007-03-18 20:00:5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