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國三生. 我們校長車被破壞. 生教請少年隊來調查. 並請幾個同學協助調查. 不過少年隊問沒兩句車子的事. 就問我們有沒有抽煙? 並搜我們的身. 請問這樣合法嗎? 而且我們有同學被搜出煙來. 馬上被帶去買煙的地方指認. 並在店家作筆錄. 同學說他怕店家報復. 情問這樣是否妥當? 而且以生教是在上課途中找我們去的.也是在上課途中出校去指認. 這樣是否有違規?
2007-03-17 10:16:51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我是問這樣有沒有犯法. 侵犯人權之類的
2007-03-17 11:41:19 · update #1
還有上課中可以把學生帶出去嗎
2007-03-17 11:46:53 · update #2
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及第七條規定
警察確實有權在公共場所要求對嫌疑人進行搜身等動作
但嫌疑人是有權予以拒絕的(可要求其指定代理人如律師或監護人到場後方能進行搜身)
但警察在嫌疑人拒絕進行搜身時,可強制將嫌疑人帶回警局留置並協助調查或等候其指定代理人到場,留置時間不得超過三小時
這是法律賦予人民的權利(也就是人權);但老怪以為,若身上無違禁品的情況下,應主動配合調查,以免徒增雙方之困擾
警察要將學生帶離校園,必須取得校方之同意後方得為之
2007-03-17 14:02:1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山城老怪 7 · 0⤊ 0⤋
少年隊是不可以這樣搜身的除非他們要求時你們並未拒絕,
上課途中他們確實有權利帶你們出校門,但是,前提之下必須有學校的同意才可以,他要你們指認~~不會說地上檢到的喔!!打火機學校附近的廟金盧拿的@@"通常他們都會跟你說你很會掰喔!妳可以回他說這是事實~~在來他們就會問東問西的不過只要你不承認他是沒辦法對你怎樣的!!最多他們只能通支妳家人說你有抽煙的習慣,因為,沒有店家會承認賣你們菸吧!!而你們也不會把買菸的發票放身上吧!!只要他們沒有發票又沒有你們的舉證他們是無法對店家進行法款的!!除非現行犯那就另當別論!!再我之前當超商大夜時未滿18歲的我都不給發票就是因為這樣警察奈我何^^懂嗎?只要妳這樣說他就不能對店家罰錢,只是你必須打死不承認買的是撿的
,如果他們刁難妳,也是有時間性的啦~~~看誰稱的久誰就贏哩!免驚啦!!碰到警察愈怕愈死的,有些警察一負老油條的樣子好像把你看穿了,說話口氣有點不好的,你只要聽到他說被我抓到就怎樣怎樣的,你可以回他警官你現在是在恐嚇我嗎?還是提醒我?如果是提醒的話請用詞謹慎點,不然我很容易誤會的^^這樣就可以反咬他一口哩~~如果他破口大罵你可以要求換警員做筆錄,其他人不給換的話你可以大吵大鬧,鬧說警察恐嚇人想屈打成招然後就別在多說神麼等妳監護人來了在說,過不了多久他們就要投降了啦!這是我們這的警察被我店內的國中生胡搞瞎搞的情形,你可以學起來學以致用呵呵~~
2007-03-26 11:04:0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TAKE 4 · 0⤊ 0⤋
少年隊不就是警察......誰叫你們要抽菸.....哀哀哀..做錯事就乖乖聽話....
2007-03-17 14:56:15 補充:
警察好像對可疑的人進行檢查...拒絕可能還是會被帶回警察局...有差嗎?????
2007-03-17 14:56:17 補充:
警察好像對可疑的人進行檢查...拒絕可能還是會被帶回警察局...有差嗎?????
2007-03-18 15:34:42 補充:
學校都同意了.....
2007-03-17 10:52:5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