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打了~我有告對方傷害~而且是屬告訴乃論ㄉ刑事傷害罪
法院也已經判決了~~法院ㄉ人說這種賠償要寫ㄉ訴狀是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請問這種訴狀需要自行負擔訴訟費用嗎?
還有已經判決ㄌ還可以提出這樣ㄉ告訴賠償嗎?
當初ㄉ刑事傷害ㄉ判決判決書上ㄉ日期是96年1月31號
請問我如果要提出刑事傷害賠償有過ㄌ時間嗎?
2007-03-16 08:44:56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舞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請問一下小慧~~因為只有開一次庭~開庭當天法官一直叫我們去談和解~~然後就被帶到和解室~(在這之前法官說~如果到時我們和解不成也不用再回去開庭叫我們就直接回去)當然結論一定是沒合解囉~
所以幾天之後我就收到判決書了~~
請問一下~這樣ㄉ情況~我是要以哪種訴狀去提傷害賠償ㄋ?
如果變成民事賠償那是不是就要自附訴訟費用了?
還有現在如果是要上訴(因為要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還來ㄉ及
嗎?
2007-03-16 11:34:07 · update #1
因為我收到判決書是2月ㄉ事了~照你這麼說應該來不及了吧~
那請問我另外告民事賠償~也要去當初那各法院嗎?
因為當初ㄉ法院在板橋~可是我是住在桃園~(實在有點遠)
(這樣要去當初ㄉ法院嗎?)
2007-03-19 12:27:53 · update #2
傷害案件的求償你只要在兩年內提出即可
傷害的刑案在法院開庭的時候就可以提起。
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不用繳交訴訟費用喔
二年求償期的起算不是看刑事判決書的日期
而是傷害案件發生的日期為起算日
如果已經判決確定你就要另外再提民事訴訟
如果仍在法定上訴期限之內
你可以聲請檢察官提起上訴
二審終結前可提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
2007-03-18 14:36:49 補充:
二審終結前可提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你快看看你收受判決書的日期,收受判決書翌日起十日內你可以申請檢察官上訴,這是以檢察官收到的時間為準,通常檢察官會比告訴人晚收到幾天,你可以先打電話問問起訴這一股的書記官,問說想聲請檢察官提上訴來的及嗎?書記官會幫你查出檢察官收受判決書的日期。
如果已超出上訴期限,你也可以另外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要先繳交百分之一點一的訴訟費用,將來勝訴的時候訴訟費用由敗訴的一方負擔喔
2007-03-18 14:45:14 補充:
如檢察官收受判決書的日期未超過十日,你就立即聲請檢察官上訴,等收到二審開庭傳票,再依傳票上的案號,聲請刑事附帶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否則,你就在兩年內提起民事訴訟,訴請地方法院民事庭判決加害者賠償你的醫藥費、計程車費、看護費、增加生活所需之費用、受傷期間減少之收入、精神撫慰金等。
2007-03-20 01:42:04 補充:
你的刑事案件在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訴訟也是在板橋地方法院,或是被告戶籍所在地也可以。
2007-03-16 09:11:0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小慧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