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如果大樓管委會的主委或者財務委員/監委 有出現汙錢或者不合法的行為等..副主委會受到連帶責任嗎 ? 或者再怎麼樣的情況,副主委會有法律責任 ? 拜託大大幫忙解答唷! thank you ..
2007-03-16 19:46:29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Rick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將來出事還是有責任的.叫做不作為犯.罰責跟真實犯罪差不了多少.你因該不會那麼倒楣吧.但是事事難料.還是小心的好.不簽名不蓋章還是會出事.最好的方式就是勸導他們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離開並不是最好的方法.因為他們怕東窗事發你還是會被拉下水.意思就是你已經無路可退了.進也不是不進也不是.同流合污是最常見的做法.雖是不好的建議.建議談條件多少一定要要點好處.然後離開.這樣他們會認同你有有罪.是自己人.就不會對你有戒心.可以安然離開.如果怕就收集證據.保護自己.將來上法院才有談判籌碼....
2007-03-17 20:03:3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風之痕 3 · 0⤊ 0⤋
不要簽字蓋章就沒事!!乾脆不要幹了吧!!
2007-03-17 08:15:3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CTT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