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請問朋友開支票給我,
他跟支票本那家銀行說:他的不見了空白支票,(他不想付我錢)
但是那支票是有寫金額、日期、用印,
我在支票到期日後七天去銀行兌現,
結果被銀行退票,朋友說我跟他都要到法院去,
是不是這樣子?
我是不是也拿不到錢了呢?
還是要注意什麼事呢?

2007-03-16 08:32:08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 4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3 個解答

1.你是否有足夠的証據可以證明你們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像是
 借貸或是買賣),另外該支票的印鑑是否相符。
2.如果兩者你能證明一個,那麼你的朋友惹到麻煩了,他有誣告
 罪的嫌疑,到時候是要負擔刑事責任的。
3.至於錢的部份,只要印鑑相符,你都可以請求票款的給付,如
 果印鑑不符,你可以用債務發生的原因去起訴要求返還借款
 或是給付買賣價金。

2007-03-16 08:51:1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

1.「如何聲請支付命令」請參考:

http://tw.myblog.yahoo.com/lawrence11111111-lawrence11111111/article?mid=1480&next=1478&l=f&fid=12

2.「支付命令聲請狀」請參考:

http://tw.myblog.yahoo.com/lawrence11111111-lawrence11111111/article?mid=450&prev=451&l=f&fid=12

2007-03-29 11:23:3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藍領律師 4 · 0 0

哇想賴帳還很有心機耶 , 快找代書或是律師的朋友 , 去問個清楚 .
這個人很狡猾 , 快找人幫你 !

2007-03-16 08:40:2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snowkimura 6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