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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交通事故造成車子損壞,報了出險後要保險公司理賠,在這過程中,從修車廠老闆那邊得知該保險理賠員告訴他這件理賠案的當事人有前科,這件交通事故跟當事人的前科一點關係也沒,也不知他從何得知,請問該理賠員算不算侵犯他人隱私??依法有罪嗎?

2007-03-15 09:55:27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sunny 2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1 個解答

這個問題有點簡略,不過基本上該業務員將他人有前科之事向無關之第三人述說,並沒有犯罪之虞,因為某人有前科於法並未規定不得洩露(除少年犯之外),亦非該人應當保守之業務機密,因此其得知傳聞而向第三人透露,乃係不違法的行為。只不過他的行為有失厚道,損人不利己,你可以向其所屬保險公司提出申訴,說該保險業務員胡亂揭客戶瘡疤,要求公司給予適當處分。

2007-03-15 10:30:0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行走知識江湖TONY哥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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