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朋友A把名子給朋友B當人頭,到銀行請票,結果銀行沒通知就讓票給B領走,A有去報警了 但是最近幾天有人到A的家裡來要錢說是支票的事情要找他出來談一談(看起來很像討債公司的),A跟她們要電話也不留,這樣該怎麼辦? 要談甚麼..支票是被盜領的ㄟ...A很怕他門每天都去他家亂....有人可以給ㄍ意見嗎?
2007-03-15 19:05:48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gel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是甚麼意思?
2007-03-15 19:46:21 · update #1
支票被盜領~銀行沒有疏失嗎? 當天確實沒有去領票(應該可以調監視畫面ㄅ)..
2007-03-15 20:04:30 · update #2
這是一月份發生的事情,報案之後..再來會怎樣...要一直等嗎?等法院傳嗎?還是....A真的很煩要躲討債的(不敢回家一群人在樓下等)又要等法院的通知 ~急~~有大大可以幫忙回答嗎???感謝!!!
2007-03-15 21:38:58 · update #3
TO : Domingo
能不能說明白一點,債權為何是存在的?
當初A&B是口頭說而以,並沒有辦法證明.
後來有去警局查到B的前科一堆(90多件)
詐欺前科這樣有幫助嗎?
2007-03-16 16:02:48 · update #4
不好意思 我ㄉ點給ㄉ有點少可是問題一堆
請見諒!!
2007-03-16 16:05:13 · update #5
TO : Domingo
抱歉!!!電腦一竅不通 所以不會設定 可以在這說一下嗎?
麻煩ㄌ!感謝!!!
2007-03-16 20:08:52 · update #6
你這個問題
直接去法院問律師比較快
法院內有律師公會駐點,可以直接詢問喔!!
詢問是不用錢的~快去問才不會一直有人上門喔
2007-03-16 01:51:10 補充:
討債公司來可以直接報警
不用跟他客氣
請警察跟他們溝通溝通
2007-03-15 21:48:4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小屋頂 2 · 0⤊ 0⤋
1.依據你的敘述"朋友A把名子給朋友B當人頭"如果是真的
2.個人認為債權沒有不存在,債權是存在的
3.銀行沒有疏失,支票不是被盜領,監視器畫面調出來就算是別人
領的,朋友A還是要負責
真的你們去打官司就知道上述的就是訴訟的答案了
當A決定當B的人頭的時候就註定有這個結果了
2007-03-16 23:20:50 補充:
1.你設定不接受來信,所以沒辦法寄信給你
2.你有網路電話嗎?如果有約個時間線上講一講
如果沒有你開放來信後我在寄信告訴你
2007-03-18 16:38:42 補充:
1.你有MSN或是Yahoo messenger 的帳號嗎?
2.點數少不是問題,點數又不能換錢,五點跟五十點的意思都是一樣的
3.其實我的第一次意見已經說完了,如果有機會只是分析為什麼
是這個答案,如果你有需要知道為什麼再與我連絡
2007-03-16 03:44:1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
等有人向法院提起給付票款後.馬上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若遇討債集團來討債.報警處理即可...
2007-03-15 19:24:0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