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其中一方得癌症或變成植物人的可以離婚嗎?
這符合那條有不治之惡疾嗎??
這問題有點急~~
請大家幫幫忙!!
請在3/22前回答
謝謝~~
2007-03-15 17:33:18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陳雨欣 1 in 家庭與人際關係 ➔ 婚姻與離婚
別誤會了~~
這是一個作業!!!
我只是不知道答案,所以才來發問的~~~
2007-03-18 13:15:56 · update #1
拿法令出來比較清楚:
法官判離的參考標準:
1.重婚。
2.與人通姦。
3.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
4.夫妻之一方虐待他方直系尊親屬,或受他方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共同生活。
5.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6.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對方。
7.有不治之惡疾。
8.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9.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10.被處三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譽之罪被處徒刑。
癌症屬於不治之惡疾,故如果訴請離婚,法官仍然會判准的。
2007-03-22 10:34:0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你確信這個婚姻是上帝所配合,願意承認接納○○○為你的妻子嗎
上帝使你活在世上,你當常常以溫柔端莊來照顧你的妻子
敬愛她,無論在什麼環境,願意終生養她、愛惜她、安慰她
尊重她、保護她盡你做丈夫的本份到終身
我是一個新娘秘書..上面那段是我參與了基督教婚禮所記載起來的
我不知您是男人或女人..
但很明確知道的是..您是一個很沒有良心的人..
對不起也許我說話有些直接..
但看了您這樣的發問..真的讓人好痛心..
如果您們角色互換的同時..看到那個人這樣對您..
您會作何感想..
此時的她..或他..更需要的是關懷與照顧..
而不是只想快速的遺棄....
也許我不了解您目前的處境..
若有得罪您的地方請原諒..
2007-03-17 23:44:3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vivi 2 · 0⤊ 0⤋
這是我可以幫你找到的裁判要旨...
裁判要旨: 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應屬於身體機能有礙,而為常人所厭惡之疾病,且為現在醫學上不能在可預見之期間內期待其治癒之病症,即為不治之惡疾。
一般法官會依行政院衛生署的回函.作為判決的依據...
2007-03-15 18:40:2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