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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其中一方得癌症或變成植物人的可以離婚嗎?
這符合那條有不治之惡疾嗎??
這問題有點急~~
請大家幫幫忙!!
請在3/22前回答
謝謝~~

2007-03-15 17:33:18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陳雨欣 1 in 家庭與人際關係 婚姻與離婚

別誤會了~~
這是一個作業!!!
我只是不知道答案,所以才來發問的~~~

2007-03-18 13:15:56 · update #1

2 個解答

拿法令出來比較清楚:
法官判離的參考標準:
1.重婚。

2.與人通姦。

3.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

4.夫妻之一方虐待他方直系尊親屬,或受他方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共同生活。

5.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6.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對方。

7.有不治之惡疾。

8.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9.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10.被處三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譽之罪被處徒刑。
癌症屬於不治之惡疾,故如果訴請離婚,法官仍然會判准的。

2007-03-22 10:34:0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你確信這個婚姻是上帝所配合,願意承認接納○○○為你的妻子嗎

上帝使你活在世上,你當常常以溫柔端莊來照顧你的妻子

敬愛她,無論在什麼環境,願意終生養她、愛惜她、安慰她

尊重她、保護她盡你做丈夫的本份到終身

我是一個新娘秘書..上面那段是我參與了基督教婚禮所記載起來的

我不知您是男人或女人..

但很明確知道的是..您是一個很沒有良心的人..

對不起也許我說話有些直接..

但看了您這樣的發問..真的讓人好痛心..

如果您們角色互換的同時..看到那個人這樣對您..

您會作何感想..

此時的她..或他..更需要的是關懷與照顧..

而不是只想快速的遺棄....

也許我不了解您目前的處境..

若有得罪您的地方請原諒..

2007-03-17 23:44:3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vivi 2 · 0 0

這是我可以幫你找到的裁判要旨...

裁判要旨: 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應屬於身體機能有礙,而為常人所厭惡之疾病,且為現在醫學上不能在可預見之期間內期待其治癒之病症,即為不治之惡疾。

一般法官會依行政院衛生署的回函.作為判決的依據...

2007-03-15 18:40:2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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