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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在網路上看到一些不錯的文章。

都會複製到自己的Blog。

但是小弟一定會註明出處與原文網。

Ex:
獨家消息!●●遊戲打◎◎怪會掉§§!

轉載自○○討論區

網址:http//:123123123.321
---分格線---
這樣算抄襲或侵犯別人的著作權(?)嗎?

2007-03-15 16:33:37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3 個解答

他人著作倘若未經同意而局部、部份或全部轉載,皆屬侵權行為,不論你是否有註明出處。
但是要注意的是,侵權卻不見得違法,因為對於無損害之侵權行為,要求償或要求法律制裁,那就不是這麼容易了。網路的秩序是靠使用者來維繫,不當的轉載當然是違法,但是善意或無侵權犯意的流傳,若真的要以侵權來懲罰,那就無異讓網路成為無人敢交流的荒域,這就變成擾民之法,所以雖然轉載侵權,卻不見得有違法之虞。

2007-03-16 08:52:5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行走知識江湖TONY哥 7 · 0 0

如果這個文章
屬於單純報導事實的時事新聞類
那就不是著作權法要保障的對象
意思就是
任何人均得自由轉載利用
而不會侵害著作權
反之,就有侵權
所以
這和你複製的文章屬性有關
要區分清楚

2007-03-16 03:26:2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無限快樂 7 · 0 0

基本上在網路上...
若你有附註來源是哪個地方就不算侵權....
除非你整個複製過來...也沒說來源....
若想知道更多這方面的知識...
可以到智慧財產局的網站上去看

2007-03-15 16:36:1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Should I.....Shall WE???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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