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借朋友一筆錢~因為只有轉帳明細~後來上法院處理~但是他死不認帳還說是跟我買東西付的錢~我該怎麼辦才好?
2007-03-13 21:20:21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1.你跟你朋友之間的關係,由於你們在口頭上達成借款約定
,而且你也用轉帳將錢匯到他的銀行帳號,因此如果他否認有
這樣的約定,至少你有轉帳單做證據,證明確實有將錢轉給
他的銀行帳戶,要是借款約定部份你因沒辦法證明而會敗訴
,但是你可以證明你匯錢給他,那麼這筆錢他就要負責還你。
法律上的請求權基礎是"不當得利"。
2.如果你們之間的關係由於約定無法證明,但是由於有轉帳的
資料,因此你可以向法院起訴(當然也可以聲請支付命令)
,先以起訴來做例子,你可以主張你們之間有借貸關係,並
且以轉帳單做證明來當有借款的事實,並且在訴訟中備位聲
明,如果借貸不成立,則請求返還不當得利。
3.訴訟一開始,如果他承認有借錢,那麼你跟他之前的借貸關係
就成立了,他有義務要還你錢,如果他否認,那麼你就主張有
匯錢給他是事實,因此要求他返還不當得利,如果他有收到錢
卻主張是跟你買東西付的錢,那麼對於他主張的事情,他要舉
證證明是真的,如果證明不出來,那麼就得返還這筆錢。
4.建議,可以先告知對方請速還錢或來協議分期還錢,如於XX
日內不來處理,就依照上面提的方法去法院告吧
2007-03-14 05:23:5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
我想知道你 最後有要回來嗎..是上法院嗎
2008-01-30 16:17:3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