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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諫」在唐以前原本是隸屬宰輔管轄,是專門監督、勸諫君主的官職。到了北宋以後,天子將「台諫」獨立出來,不再隸屬宰輔管轄權之下,結果從此「台諫」的注意力轉移到宰輔身上。造成宰相的施政常遭「台諫」掣肘,如:范仲淹、王安石的變法,就是屢遭台諫的糾舉、反對而難以成功;北宋的政務也因為施政方針常被台諫反對,而懸宕未決,而連軍國重務如此「議而不決」的結果就是外族、敵國打到家門口來了,政府官員還在討論該打?該降?


「台諫」制度儘管容易造成「議而不決」、黨派分立;但其最大優點就是能制衡相權,使身居宰輔之人知道有監督、彈劾之權可以對付他,而不敢胡作非為。可是到了南宋後期,為何會一連出了韓侂冑、史彌遠、賈似道三位欺上瞞下、一手遮天的權相?

2007-03-14 11:46:33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王子聃 7 in 藝術與人文 歷史

首先,感謝三位大大撥冗為我解惑、釋疑,著實感恩不盡。看了三位的回答,我才想起來還有秦檜這位奸相。
另外有個問題想請教潛龍子:如你所說,秦漢時代置御史大夫,其地位『貳於相』,相當於朝廷中央的副丞相。小弟印象中御史大夫雖對丞相起有監督、制衡作用,但仍屬於以丞相為首的「文官系統」中,屬於宰輔權力管轄的一環,不知然否?

2007-03-15 06:21:01 · update #1

3 個解答


圖片參考:http://tw.yimg.com/i/tw/blog/rte/smiley_1.gif
您好
不才以為南宋之所以會有權相出現與皇帝的賢能與否有一定相關
此外台諫本身地位的矛盾與衝突也有所影響
以下是摘錄自一段文章資料 供您參考
台諫如果一直能夠很好地發揮監察作用,當然就不可能出現權相獨掌中樞大柄的局面。宋代宰相在受到台諫監督的時候,自然地具有反制衡的離心力。無論在那一段時期,宰相與台諫的矛盾總是存在的。北宋哲宗以前,皇帝基本上有效地控制且調節了兩者之間的矛盾。在皇帝的監控之下,或宰相退讓,或台諫顧全大局,或皇帝有意識地偏袒與自己意見相同的一方,將另一方調離中央,矛盾得以比較妥善地解決。當繼位的皇帝越來越不具備治國才能,權力越來越多地落入宰相之手以後,台諫與宰相的關係也隨之起變化。權相當然不允許台諫作梗,與權相意見相左的台諫官也難以在中央政府中立足。台諫一步步落入宰相的控制之中,逐漸演變為權相的附庸,甚至墮落為宰相的打手。於是,台諫的監察權成為一句空話,台諫對相權也完全失去了約束力,反而成了為虎作倀的幫助相權惡性膨脹的急先鋒。
1、台諫所處的不利位置
台諫官負有監察之職責,其使命就是彌補缺失、向朝廷提出批評意見,肅正朝廷綱紀法規,監察的對象包括皇帝和宰相。有大事則在朝廷辯論抗爭,小事則上章彈劾。所以,從履行職責的角度,台諫在許多時候很自然地將自己擺在與皇帝和宰相對立面的不利位置之上。在皇帝的作為不合規矩時,常常發生宰輔秉承皇帝旨意而台諫極力諍諫反對的局面。這類事情大都發生在北宋中期以前、朝廷政治比較清明、台諫能夠獨立行事的時候,後期台諫為宰相所用,上述矛盾隨之消失,二者沆瀣一氣。
2、執政插手台諫官的薦舉。
上文曾詳細地討論了宋代不允許執政插手台諫官薦舉的“祖宗舊制”,但卻不能一概而論。必須清醒地意識到,宋代宰相處於權力的中心,最得皇帝信賴,皇帝往往是將自己最親信的大臣安排在這個位置上。在不自覺或自覺之中,他們難免要過問台諫官的任免工作,有時是皇帝的特意垂詢,有時則是宰相的故意攬權。《容齋三筆》卷14敍述宰輔不許薦舉台諫、回避等制度後,說:“此制亦不能常常恪守也。”
3、台諫為宰相所用。
台諫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著朝廷的輿論,並可以用來作為打擊政敵的最佳武器。權相把持中央大權,台諫是他們首先需要越過的一道屏障。他們或者是先引其黨為台諫,將政敵一一排擠出中央政府;或者是事後更換台諫班子,使之成為手中操縱自如、隨心所欲的一根棍子,用來打擊政敵。北宋中期,“言事官多觀望宰相意”這種現象,在王安石主持變法之後,就比較多地發生了。
詳細可參照該網站 若有其他論點或想法 不才將再補充
http://www.guoxue.com/Newbook/book66/sdzp/dtzpzd803.htm


2007-03-14 19:20:21 補充:
南宋台諫制度的破壞 罪魁禍首乃秦檜也

南宋初年,秦檜執政十九年。在這十九年間,他利用種種手段,使台諫官成為效忠於自己的“耳目之官”,台諫系統也就受到了極大的破壞,也沒有起到監察百官的作用。而且,由於其破壞,也使南宋初年的政治受到了極大的影響。

2007-03-14 19:22:39 補充:
秦檜擅權,就依賴台諫起家。監察禦史蕭振,因與宰相趙鼎不合外放。秦檜為相,即招為己用。《宋宰輔編年錄》卷15引方疇《稽山語錄》曰: 時,召蕭振入台,振秦檜死黨也。首攻劉大中,大中即去,趙鼎亦丐去,正人端士掃地盡矣。論者雲:秦氏竊柄十有八年,毒流天下,皆自振發之,故目振曰“老蕭”雲。

2007-03-14 19:24:53 補充:
而後,台諫紛紛換成秦檜私黨,執政“少忤檜意,則台諫探檜意而彈擊之。檜或喻意於台諫,使言其罪。既已罷去,則繼有章疏奪其職。或猶未已,又有章疏,然後責偏州安置,或居住。

韓侂胄擅權就經歷了類似的過程。他先利用右正言李沐、禦史中丞謝深甫、殿中侍御史楊大法、監察禦史劉德秀和劉三傑攻去宰相趙汝愚,掌權後則轉而“扼塞言路”,“從官既不言事,而台諫亦多牽制顧望”。《癸辛雜識》前集載雲:“自丞相史彌遠當國,台諫皆其私人,每有所劾薦,必先呈副,封以越簿紙書,用簡版繳達。”

明代王夫之總結出宋史的一條規律,曰:巨奸且托台諫以登庸。

此真高見也

2007-03-14 19:42:26 補充:
不才以為雖然南宋寧宗後,宰相兼樞密使故是權臣產生之重要因素。可,若諫官不流於與宰相合汙,能恪守其位。盡監察之本分,縱然宰相權力在大,還是有所畏戒。韓侂冑、史彌遠、賈似道,之所以敢擅權如此,乃因諫官已不能發揮作用,且主上無能,遂有其果也。

2007-03-15 20:52:26 補充:
漢朝的御史大夫是隸屬於丞相之下的

2007-03-14 13:54:1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三明治 7 · 0 0

北宋哲宗元祐年間,在宰相之上,開始設有一種尊貴的官銜,稱「平章軍國重事」。此種官銜,最初原是特為榮寵老臣碩德而設,位列宰相之上,但並無實權,又稱「同平章軍國事」。及至南宋寧宗開禧元年(1205年),權臣韓侂冑得此尊銜,改稱「平章軍國事」,因為「省重字則所預者廣,去同字則所任者專」。從此,「平章軍國事」成為權臣所必加的頭銜,自韓侂冑至史彌遠、賈似道,莫不擁此銜而專政,宰相竟成其僚屬。
且宋代相權,自神宗元豐改制以後,宰相之權漸重,如將三司所掌移歸六部,審官院歸入吏部,罷審刑院,歸其職於刑部仍由中書宰相統屬,兵權仍在樞密,但每由宰相兼領,由是而相繼出現權奸,如此宋之蔡京,南宋之秦檜汪伯彥史彌遠等,均禍國殃民,終使宋政權不穩而衰亡。
總結而言,我們可以說由於有另一位高而權重的職位出現,故此終兩宋之世,宰相的權力是有限的,除非宰相同時身兼「平章軍國事」,如史彌遠等人,否則相權仍然有限,丞相同樣受到掣肘。明白這情況,我們才可以解釋,為何在君權高漲相權低落的宋代,仍有若干強臣得以專擅朝政的原因。

2007-03-14 15:25:0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陳年人 2 · 0 0

首先我們要先釐清一件事,那就是「台諫」在唐以前並不是隸屬宰輔所管轄。台諫制度起源於御史大夫制度,御史大夫是由戰國時各國的御史發展而來的,當時在國王身邊主要是記事。秦統一後隨著組織機構的擴大,置御史大夫為眾御史之首,地位『貳於相』,與丞相、太尉一樣擁有『開府』的權力,『銀印青綬,掌副丞相』。由於御史大夫的主要任務在於擔任皇帝與丞相之間的詔書傳送者,故對丞相起監視與制衡作用。加上此職多由皇帝親信出任,其權力有時更超過丞相監督百官。只不過,御史大夫雖然身分尊貴,品秩卻是很低,雖然說地位等同於副丞相,不過在品秩方面卻遠遜於丞相,僅於九卿同為二千石左右,與丞相的萬石不能相比,而御史中丞以下的諸御史官員,品秩更是低微。這樣的設計,最主要是因為御史大夫主要負責彈劾與糾舉百官過失,若是身分不夠尊貴,則無法直接與皇帝溝通,若品秩等同於丞相,則會形成為保地位而不敢盡責糾舉百官過失。另一方面,御史大夫倘若糾舉丞相過失,使丞相因過錯而丟官,御史大夫則可以接替擔任丞相的位置。於是御史大夫在擁有僅次於丞相的身分,卻沒有與身分相同的品秩的情況下,自然會覬覦丞相之位而盡監察之責。丞相在御史大夫的監視下,自然也不會掉以輕心而盡心治國,給予可趁之機。

隋唐盛世,由於 相權被 君權侵蝕的結果,丞相已經由領袖制變為眾議制,丞相的權力也一分為三,御史大夫的責任也開始有所不同。唐代仿西漢之制設立御史台,為中央監察機構,長官為御史大夫,下有御史中丞作為輔佐的官員。此時御史大夫的職掌不再是擔任皇帝與丞相之間的詔書傳送者,而是以刑法典章糾正百官罪惡,直接向皇帝負責。所以唐代御史台又分台院、殿院、察院等,分掌糾彈朝中百僚、殿廷供奉與肅正朝儀,巡察州縣屬僚等事,所掌握的權限更大了。酷男之所以會認為「台諫」在唐以前原本是隸屬宰輔所管轄,我猜應該是將『門下省』與『台諫』弄混了。『門下省』主要職責為審議詔書,對於無法執行的部分有權封駁,與『御史台』的職責完全不一樣。

回到主題,事實上宋代台諫過份制肘宰輔與台諫是否獨立無關,因為台諫一直以來都是獨立機關。台諫制度到了宋代,除了御史台之外,另外還設有諫院,以分擔御史台的責任,並且為防大臣專擅,特許諫官可以『風聞彈事』,也就是只要聽聞某人有過錯,就可以隨時彈劾執政而不加罪譴,使宰相處事受掣肘。用現代的話來說,諫官擁有『言論免責權』,自然使得台諫制度過度伸張,影響政務。

不過宋代因為重文輕武,以同平章事為丞相,參知政事為副相,常常各置數人。首相與樞密使分掌文武兩柄,後者被尊稱為使相。兩宋雖無獨任一相的制度,但自神宗元豐改制以後,宰相之權漸重,如將三司所掌移歸六部,審官院歸入吏部,罷審刑院,歸其職於刑部仍由中書宰相統屬,兵權仍在樞密,但每由宰相兼領,因此權奸、權相一再出現,秦檜就是其一。秦檜的全銜是:太師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可見他兼掌文武,權傾朝野,此時宋代文武分柄的意義已然全失;後來汪伯彥、史彌遠、賈似道當政,亦是如此。

2007-03-28 17:34:42 補充:
漢代御史大夫並非隸屬於丞相之下而是獨立機關!根據<漢書˙百官公卿表>的記載,"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銀印青綬,掌副丞相。有兩丞,秩千石。一曰中丞,在殿中蘭台,掌圖籍秘書,外督部刺史,內領侍御史員十五人,受公卿奏事,舉劾按章。成帝綏和元年更名大司空,金印紫綬,祿比丞相,置長史如中丞,官職如故。"且御史大夫與丞相及太尉並列三公,顯見御史大夫確為獨立機關,非隸屬於丞相之下。

2007-03-14 14:11:5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潛龍子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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