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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家裡最近看了一間法拍屋,由房屋仲介介紹的
當我們標下來之後,有告知住在裡面的房客必須搬出
可是房客說:因為之前有繳交給房東2個月房租的押金
,如今房東跑路了,所以要向我們要那兩個月的押金
原本在去年的12月份他們就應該搬出去了,到現在一直都沒有搬
也沒有給我們房租費!甚至要我們給他錢讓他們出去找房子
等他們找到房子才要搬出去!
請問有這麼不合理的事情嗎?難道我們標下這個法拍屋
我們必須替那位房東收尾嗎?讓我覺得有點莫名其妙
也告知的仲介,他也說他有在處哩,可是如今也3月了
一點下文也沒有!請問各位大大,我能怎麼解決這個問題呢?
法拍屋照道理說不是要查封嗎?為什麼還會讓房客繼續租下去呢?
希望各位大大能給我有效的解決方法

2007-03-13 21:50:59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雞≧O≦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住址:台中縣豐原市豐陽路168號5F
謝謝你了

2007-03-16 07:53:42 · update #1

我們是不點交的。
因為當時的房屋仲介人是告訴我們「不點交沒關係啦,放心啦!不然我怎麼會叫你們買!」
結果現在因為他也跟房客談不來,所以他就跟我們說他不幫我們處理了,要我們自己處哩!
可是之前因為土地權狀是他幫我們處理的,那現在房客的事卻不幫我們處理!
當初說好傭金是5萬!那現在他這樣,我們還要付他傭金嗎?
真得是很可惡!

2007-03-16 08:05:36 · update #2

因為那個房屋仲介人是我們認識的
所以那時佣金5萬是口頭上談妥,
並沒有打契約。
那現在他只幫我們處理土地權狀的事,
其它的他就說他不幫我們處理了,不幫我們解決
請問我們還要給他佣金嗎?
大概多少?怎麼做我們才有保障?

2007-03-23 20:22:03 · update #3

6 個解答

法院剛開始查封時,有租約的房子,法院是不能執行點交,得標人成為新房東,需承受原房客租約關係,原租期與租金不能變動,這是民法第425條買賣不破租賃的精神。也因此查封後,原房客仍能繼續居住在裡面。
在民法第425條中,得標人沒有承受返還押金規定,且押金是原屋主拿走,原房客需向原屋主索討。
在第一次拍賣無人投標時,債權人均會以民法第866條,房客租約影響抵押權,而請求法院將租約除去,使公告變為點交狀態。
首先,您要先查證,您投標時的拍賣公告,是記載拍定後點交呢?或不點交呢?如點交,一方面請代標公司與對方協商交屋,另方面進行法院點交程序,依我們作業時效,約能在兩個多月交屋。
萬一是不點交,則您只能向對方請求租金給付,或雙方談妥交屋條件,法院是不受理您點交聲請的。
如您需本公司幫忙查證拍賣公告,請補充註明拍賣案號或地址即可。
請點閱參考:

圖片參考:http://www.080woo.com.tw/others/拍賣後原屋主幾天會搬走.jpg

參考網址:www.104woo.com.tw

2007-03-14 21:14:10 補充:
拍賣後原屋主幾天會搬走?請點閱下列網址:

2007-03-14 21:14:35 補充: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206100307783

2007-03-16 16:56:06 補充:
我已調到拍賣公告,第三人許美惠承租,租期94.12.1-95.12.30,拍後不點交。
如與對方談不妥,您們應該於96年1月1日時就要發存證信函,向對方表明不再續租之意,接著並向法院提起訴訟,以無權佔有,請求遷讓房屋,同時要求對方給付相當租金之損壞賠償。

這種官司保證打贏,但勝訴後,如同點交房屋程序一樣,約三、四個月跑不掉。評估整個交屋時間,預算一筆可接受搬遷費,也許是最圓滿的方式.

不點交的房子,解決交屋本來就存在風險,好在租期已屆,如能找到專業公司協助,配合法院公權力,加上與對方折衝協調,雙管齊下,順利交屋是不困難的。

2007-03-24 18:30:54 補充:
我不知您們雙方針對伍萬元服務費所約定的權利與義務,所以無法進一步提供意見。

2007-03-14 17:13:0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買法拍屋最怕就是遇到這ㄍ問題ㄌ,
房屋仲介也真ㄉ是太不負責任ㄌ.
"不點交"ㄉ法拍屋.通常正當ㄉ房屋仲介是不鼓勵買ㄉ.
因後續ㄉ問題很多.
再怎ㄇ樣還是建議你要與房客好好ㄉ談談.
他ㄉ要求做ㄉ到ㄉ.盡量商量.
畢竟你並不能請求法院強制點交.
不然把房客逼急ㄌ.把你屋內破壞.到時你就算交屋ㄌ也是沒用
至於"傭金"你當然先不用付阿.
因房屋仲介並沒把房子交到你手上.
這樣代表事情沒做完.當然可以先不要付.
不然你傭金付完後.房屋仲介一定更不積極幫你處理ㄉ

2007-03-22 20:10:0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不好意思,因為沒辦法再做補充,所以我又去申請帳號


請教一下104法拍屋
因為那個房屋仲介人是我們認識的
所以那時佣金5萬是口頭上談妥,
並沒有打契約。
那現在他只幫我們處理土地權狀的事,
其它的他就說他不幫我們處理了,不幫我們解決
請問我們還要給他佣金嗎?
大概多少?怎麼做我們才有保障?
謝謝你了

2007-03-17 21:02:5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1 · 0 0

1.請他們出示租賃契約書,沒有租賃契約書,帶著你的所有權書請警察依無故侵入住宅逮捕他們。
2.如果有租賃契約書,先確認真偽,為真,就看合約何時到期:
a.不願於期限內搬遷,就看契約書內有無中止契約的特別規定。
b.就說明你是新的屋主,另訂同樣期限的新契約。到期請搬走,此新期間的租金請付給你。
3.到期仍不搬走,請到法院提出訴訟,用強制力把他們趕走。

2007-03-14 01:14:25 · answer #4 · answered by 江雲 2 · 0 0

一般用的方式還是花點搬遷費,請他們搬走,我想他們也應該沒合約書吧!

2007-03-13 22:45:14 · answer #5 · answered by W i s h 3 · 0 0

沒錯
買賣不破租任
他可以繼續租下去
唯一的方法是和解
抱歉 我沒看清楚

合約書是到什麼時候
原本得屋主 企約有在你哪裡嗎........
沒有的話 很麻煩

再買房子時這些都要打聽好的
他們其實就是海蟑螂 到時甚至有可能破壞你的房子
方法就是合約期是什麼時候 如果沒有 看你是否還要繼續租
要的話重打契約
不要的話趕快先去拍照 ..屋況..
找民代或有力人士幫忙 警察對這方面沒有多大作用 只會叫你和解
先打聽一下 他們是正常人家還是有後盾 正常人家的話比較好解決
稍微通融一下都好講話 但後者就是要錢爾以 要不到就破壞屋子
因為他們有契約 你又沒辦法敢他們走 除非你委約 但仍需要賠償委約金
反正 契約不在你手上 他們怎麼改都是他們
尤其是遇到海蟑螂 你就必須賠上更多的錢
真的沒辦法 還是要找警察 運氣好的話契約有瑕疵 可以告他們霸佔

2007-03-13 22:07:41 · answer #6 · answered by saber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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