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戶籍都不在台北市.聽說新生兒戶籍報台北市以後福利比較好.可是聽說新生兒父母親皆要設籍台北市一年以上才可以.但預產期今年五月底.這樣該怎麼辦?我現在設籍在台北市也來不及是嗎?
2007-03-13 17:50:37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健身王 7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請教夏雪...我目前租屋...3月已經把戶籍寄居在台北市朋友家(妻子戶籍尚未設籍台北市),除您提供兩點補助,是否還有比外縣市更優渥的福利?還有妻子也要設籍在北市嗎?謝謝回覆.
2007-03-14 05:42:03 · update #1
現在我戶籍台北市 我太太台中縣 小孩會設籍台北市..但是小孩要給高雄爺爺奶奶幫忙照顧一兩年..這樣小孩生病在高雄會不會沒有補助阿..唉 ..我到底該怎麼做....
2007-03-17 09:24:04 · update #2
你好:
新生兒設籍台北市有以下2項福利
新生兒設籍台北市有三歲以下兒童健保費補助
這個有資格限定.
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兒童,其父母、監護人或相關人員得申請本辦法第3條第2款規定之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之保險費。
(一) 兒童未滿三歲。
(二) 兒童設籍於本市。
(三) 兒童未領有政府其他全民健康保險費補助。
(四) 家庭總收入平均未超過其最近一年消費支出百分之八十者。但其最近一年消費支出百分之八十低於臺灣省各縣(市)最近一年消費支出百分之九十者,依其最近一年消費支出百分之九十核計。
(五)家庭存款本金及有價證券價值平均分配每人未超過新臺幣十五萬元。
(六)家庭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未超過新臺幣六百五十萬元。
本辦法所稱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及計算方式,依社會救助法相關規定辦理;土地價值,以公告現值計算;房屋之價值,以評定標準價格計算。
http://www.bosa.tcg.gov.tw/i/i0300.asp?fix_code=0101008&group_type=1&l1_code=01&l2_code=01
育兒補助>>>>>這個要審核財產.收入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一年之六足歲以下兒童及其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且同時符合以下條件者:
1.未經政府公費收容安置。
2.未就托於公立托兒所或幼稚園。
3.未領有政府發給之其他生活補助、托育補助或津貼。
4.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達本市平均消費支出80%(96年度為19,842元)。
5.全家人口之存款(含股票投資)平均每人不超過新台幣15萬元。
6.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不超過新台幣650萬元。
7.最近一年內未出境達183日。
註1.未滿一歲之兒童不受設籍實際居住滿一年之限制。
註2.父母一方為外籍人士或大陸地區人民不受設籍滿一年之限制。
http://www.bosa.tcg.gov.tw/i/i0300.asp?fix_code=2701002&group_type=1&l1_code=01&l2_code=01
2007-03-14 11:24:08 補充:
1.以上這2項福利是別的縣市尚未實施.
其餘的福利要單親家庭才適用.
2.妻子也要設籍在台北市>>>如果要申請育兒補助要在台北市
設籍一年以上.
2007-03-13 18:53:1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夏雪☆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