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
我們家是再去年95年透過房介買下二手屋,在95年到96年期間,留下的屋主一直說我家漏水問題,第一次漏水問題是因為剛在買房屋半年發生的,所以房屋仲介有處理。PS:前賣家把整個房子得格局都改過了,在改過格局之前,房子都未住過人,未住過人才改格局,以便賣出去。
這一次漏水問題是在浴室的問題,上一次是的問題是在廚房,樓下說只要我們用水量大,他樓下的浴室就會漏水,味道很難聞,一直水很臭~一直滴水
我想知道是我們是在二樓,聽說是整棟水管交接處,如果我們請了師傅來處理,那我們能找房屋仲介處理嗎?我又該找哪些管道去尋找才能找房屋仲介解決問題?還是我們活該倒楣買下這間房子就該自己去處理!!!!!!!!
畢竟買下這間房子95~96年期間1樓住戶就一直對我提出漏水的問題。對我們整家人造成很大的煩惱,畢盡樓下知道我爸媽沒讀什麼書,樓下得就一直找我爸媽要他解決,三天兩頭就要他出錢。
希望大家知道的可以為我解答
2007-03-12 19:01:54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首先~我要跟你說:我們都一樣倒楣!!買到這一種中古又爛的公寓..
好不容易拼命賺錢!!想說終於可以買各安定而溫暖的窩來住!
但事與願違~弄得如此"一身濕臭"的下場...不但天天沒有好日子可過!!還要煩惱著這種倒楣事....
教你一些,當初我遇上同樣倒楣事!處裡的方式...
重點1<超重要>:千萬不能拖超過一年....(中古屋的)
你要仔仔細細的去詳閱!當初你們購買屋時!!簽定的"不動產買賣契約書"!!契約書內容"標的物現況說明書"...
*是否有滲漏水情形-是??還是否??
*屋內自來水及排水系統是否正常-是??還是否??
以上兩大重點~如果賣主他都勾"是"!那你就...要自認倒楣啦!!但若他都勾"否"!那你就可以依法請他出面解決啦!!
重點2:賣方有無確認簽章!!(畢竟要他當事人簽的名,蓋的章!才能算是有法律效力的)
以上兩點,白紙黑字!!你要都站的住腳....那麼~
你就先致電給"仲介"告知他一聲!請他前來處裡(先禮後兵)~
後你在與樓下住戶說一聲"抱歉"!並且說明你目前的困難處及你有心要處理的肯定...然後
一來請他當證人(畢竟面臨屋內滲漏水的受害者,是他們啊!)
二來請他將"所有"滲漏水的地方一一說明!你務必要拍照存證...<重點>PS:這是最後一次有效的處理!1樓屋主要是不一次確認好...下一次要是在滲漏水!!那就無法處理囉...
你去"郵局"買2張"存證信函"(1張0.5元!為以免寫錯,所以多一張備用!)
說明你何年/月/日,經哪家仲介購買此屋!!於何時發生滲漏水事件~和目前1樓住戶再次發生的情形...
請他"期限內"!!例:3~7天內(要寫出幾年幾月幾日~到幾年幾月幾日 止!!)請前屋主和仲介速出面,依契約書條文來解決!不然你就會"依法'提出告訴~並且提出精神賠償!!記得~簽名蓋章處都要蓋章和填寫完...(郵局會再次的幫你確認的!所以記得隨身帶著印章)
然後你去超商以A3影印4份,加上正本共5份!!再將那些滲漏水的照片附上(相片一樣要5份哦!所以你最好是用數位相機拍,紙張會比較少!這樣也比較不會浪費油資...)
(5份是要給~1郵局存檔 2賣屋主 3仲介 41樓住戶 5你自己存證)
以上都準備就緒後!!你要在準備3份信封(寫上要寄給-前屋主/仲介/和一樓住戶的地址!) 就可以直接去郵局,寄"存證信函"給所有當事人啦...(賣屋主是證本!其餘都份本...記得其中一份是要給你自己存檔的!千萬不要弄丟啊...)
3直接拿著你的"買賣契約書"和現屋主資料!!
前往當地縣市政府的"消費者爭議協會"陳情此案(僅可告仲介哦!因為這要有"買賣消費"糾紛,才能成案的)!!此單位是由政府地政處直接出面協調的,所以不用怕會有問題!!
4如果依你家的經濟狀況,確實無法請的起"律師"來訴訟!
建議你~可以先去"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尋幫助!!如果你符合資格的話,請律師和請律師的費用!此會會幫你全付的!!
以上4點!是我的"必殺"絕招~4管齊下!!保證OK的啦....哈哈哈
可惡的太*洋房屋仲介!!...害的我不但在那一段時間裡,不但每天煩惱...甚至和鄰居交惡!!要不是我給他一點顏色瞧瞧...他以為消費者都不懂法律呢???
2007-03-12 20:31:4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5 · 0⤊ 0⤋
有漏水才要測漏水.既然你有問題建議你浴室地板跟有用水的地方放水測試.若不會.有簡易漏水DIY可比對.
2007-03-14 13:25:5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愛家宅修 徐文國 抓漏水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