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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國家雖然講求人權,不過那些殺人放火ˋ姦淫擄掠的壞人為何沒有判以死刑呢?強姦犯ˋ殺人犯只要在監獄裡表現良好就有機會假釋,萬一習性未改,那不是會產生更多的受害人嗎?人人都說台灣的治安一天比一天敗壞,可是當自己目睹一樁社會案件發生在自己面前時,能及時伸出援手的有幾個?畢竟沒人想惹禍上身,所以人人自危,有些刑案明明證據確鑿,人權團體卻跳出來講求人權,這樣對受害者的家屬公平嗎?不知道各位的看法如何呢?(近日台北又發生捷運之狼,如果抓到是否會判死刑?)

2007-03-12 13:47:22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積木那卡西 2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我是覺得不要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有些時候只為了逞一時之快而犯下傷害別人的事情,試想對受害人的傷害有多大!!一昧的講人權對受害者的傷害反而置之不理的話,那不就扭曲了所謂的人權嗎?我相當不喜歡立委!!應該說所有的政治人物我都不喜歡吧!!只是想將自己心中的疑問提出來跟大家討論看看罷了~~~~

2007-03-12 15:47:37 · update #1

我指的不只是性侵害案件,其他諸如此類的(殺人放火ˋ打劫.....)這些法會不會太輕了點!難道都沒有人有這種感覺嗎?

2007-03-12 15:50:14 · update #2

謝謝兩位達人的回答,兩位都回答得不錯,交給投票來決定喔!!謝謝^^

2007-03-13 17:46:34 · update #3

5 個解答

簡單的跟你說~~你現在走出去問人,每個人都會跟你說罪太輕了

反正你看看現在政治就是藍綠互鬥,立法院也在亂鬥,大家都是為了賺錢,為了寶座,簡單來說都是為了自己

除非有很多立法委員被性侵害不然罪永遠都很輕

2007-03-13 12:03:3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遊戲人間 2 · 0 0

以身為一個法律人來看我國的法律,論其實際是適用於台灣的沒有錯,錯的是所適用的對象,也就是台灣人自已,法律條文本身都是經過前人深思熟慮而寫出來的,其文字的精鍊,非一般人所能創作(我指的都是像民法總則或刑法總則等..不含現任立委豬公們所草率寫出來的非法律)

2007-03-21 13:20:5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當貓吻上狗! 2 · 0 0

保釋金太低,而且假釋太容易,警察好辛苦抓到犯人,法官一下就決定保釋。堅決反對廢除死刑,無論誰選總統,只要重申「治亂世用重典」,我都支持。最好大家一起去政黨的郵箱反應,才夠力量。

2007-03-13 09:49:5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不識 3 · 0 0

你可以去當立法委員
立法通過強姦唯一死刑的法案= =

2007-03-12 15:37:24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吉尼斯 4 · 0 0

台灣死刑罪很少
而強姦這類的罪行
頂多就判個傷害還是妨害性自主罪
一定是有期徒刑
怎麼樣都不會是死刑的

2007-03-12 13:50:59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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