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再92年七月 因侵占遺失誤罪 緩刑2年
如今96年了 如果申請(良民證)會有計載不良紀錄嗎
2007-03-12 08:37:34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應以書面為之;明確記載有無刑事案件紀錄。但下列各
款刑事案件紀錄,不予記載:
一 合於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
二 受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
三 受拘役、罰金之宣告者。
四 受免刑之判決者。
五 經免除其刑之執行者。
六 法律已廢除其刑罰者。
若是被判緩刑,而緩刑期間沒有遭到撤銷緩刑,按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是不會登載於所謂的良民證上,也就是不算是前科紀錄.
司法單位記載的刑事紀錄,不能與所謂的前科紀錄等同視之,一般所謂的前科紀錄,是看警察刑事紀錄證書(良民證)的記載為準.
2007-03-12 17:57:49 補充:
所謂的受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就是你受宣判的緩刑期間至緩刑期滿,這期間沒有被宣告撤銷緩刑者.也就是緩刑有執行到期滿.
反之若是緩刑期間再次觸法,則有可能被宣告撤銷緩刑,就是將原先的緩刑判決撤銷,改論以徒刑的判決.
2007-03-12 23:33:45 補充:
按照條例是會沒有任何紀錄,除非該條例有修改或失效.
但到目前為止該條例還是存在的.
給你該條例的整個條文.相信您看完就能放心了
2007-03-12 23:35:22 補充:
奇怪!網址明明有po出,怎沒有貼租來
http://nwjirs.judicial.gov.tw/change/200206/8670.html
再補上去囉!
2007-03-12 12:06:5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老陳 7 · 0⤊ 0⤋
TO : GO GO
感謝您....謝謝您
2007-03-13 04:05:0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2 · 0⤊ 0⤋
只要經檢察官起訴,法官判決就有前科,當然良民證有不良記錄!
2007-03-12 09:35:0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法律保護知道的人 7 · 0⤊ 0⤋
會不會我是不知道,我只能告訴你我叔叔曾在民國73年解嚴以前騎重型機車被抓到,後來竟然被提報為流氓,這個紀錄跟了他20幾年,你覺得會不會有紀錄呢???
2007-03-12 09:29:36 · answer #4 · answered by 想睡覺的冰咖啡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