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真是個怪問題
朋友問我
但我根本答不出來=_="
情況以下 :
如果有父母生了一個小孩(假定他是男孩)
之後該父母以領養的方式領養了一個女孩
那請問該父母生的男孩和領養的女孩可以結婚嗎?
2007-03-09 19:32:51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GreenTea 5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按「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一 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二 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三 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民法第983條定有明文。
經查,父母生一A男又另收養一B女,則A、B間為「旁系血親」,在收養關係未終止前,除法律另有規定外,A、B之關係,在法律上,與一般有血緣的兄弟姊妹關係完全一樣,是「二親等旁系血親」,屬民法第983條第1項第2款不得結婚者,因此A、B不得結婚。
惟因民法第983條第3項僅規定「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則「旁系血親於因收養而成立」者,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便不適用之。換句話說,若父母與B終止收養關係,A、B便可以結婚,不受民法第983條第1項之限制。
以上,供參考
2007-03-09 19:49:5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維信 6 · 0⤊ 0⤋
可以ㄚ
沒有血緣關係
可以結婚
但父母會願意嗎
除非領養時就有計劃這樣吧
還挺妙的問題 ^^
2007-03-09 19:36:2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nie 瑱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