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超麻煩的問題
希望能有好心的大大給我實用的方法及意見
大約兩年多前我借給我朋友21萬多左右的金額
我想把他要回來
可是當初因為相信他
所以我並沒有寫借據或是本票
我身邊有的只有匯款紀錄
MSN歷史訊息
他的IP位址
簡訊通聯
之前跟他要的時候
他說因為沒有借據
所以他也已經尋問過律師
他的律師說我無法在法律上構成證據
所以他也是皮皮的
根本就沒想承擔責任..
想不想環好像在於他
後來我請我的朋友打電話兇他
他才和我約訂了每個月十號匯一萬元
可是每次到了環錢的日子
他總是理由一大堆之外
還講一些有的沒有的
這次我很堅持跟他說不想讓他這樣一直拖
他居然就說他現在這份工作可能就不做了
我怕等他不做這份工作想要找到他就更難了
這筆錢什麼時候拿回來也就更遙遙無期了
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讓我拿回這筆錢
我可以走法律途徑告他嗎??
或是請錢莊呢??
20點
2007-03-09 11:11:34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1.你跟你朋友之間的關係,由於是在MSN上的約定(有可能造假)
,而且你也用匯款到你朋友的銀行帳戶,因此如果電磁資料
法院不採信,至少你有匯款單做證據,證明確實有將錢匯給
你朋友,要是借款約定部份你因法院不願採信,但是你可以
證明你匯錢給他,那麼這筆錢他就要負責還你。法律上的請
求權基礎是"不當得利"。
(所以那個律師說錯了,不是無法可辦)
2.若是你們之間的借款的約定沒有書面證明,但是由於有匯款的
資料,因此你可以向法院起訴(當然也可以聲請支付命令)
,先以起訴來做例子,你可以主張你們之間有借貸關係,並
且以匯款單做證明來當有借款的事實,並提出MSN上面的記
錄佐證,並且在訴訟中備位聲明,如果借貸約定不成立,也
就是資料不被採信,則請求返還不當得利。
3.訴訟一開始,如果他承認有借錢,或是法院採信你提出的資料
那麼你跟他之前的借貸關係就成立了,他有義務要還你錢,如
果他否認,那麼你就主張有匯錢給他是事實,因此要求他返還
不當得利,如果他有收到錢卻沒辦法說明是什麼原因,那麼就
得返還這筆錢。
4.等到法院判決下來,你就可以去國稅局查對方的財產所得資料
,然後聲請執行對方的存款與薪資,他除非一輩子都沒有固定
工作,不然每次工作都會被你扣到錢。
至於你說找錢莊或是其他管道,那不屬於法律上的途徑,而且
受你委託的人若是有違法的行為,你可能構成教唆犯,建議你
不要冒這個險。
2007-03-09 11:32:2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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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0 00:59:0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1 · 0⤊ 0⤋
1. 不要猶豫 先去郵局買存證信函,寫一寫之後寄出去給她...
不要再聽他一堆推託拉的理由了...
有些人就是欺負好人,如果你讓他知道你開始有些動作,相信他會主動跟你聯絡...
先這樣做吧~或許對這種**有效的~
2007-03-09 11:34:4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保莉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