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達人,
小弟的朋友有天代客趴車
再轉出車道時,不慎被後方來車撞到(Taxi)
後來對方車主報警處理,而計程車的保險公司也來了
因為對方的又前方有些許擦傷,要求三千元賠償
我朋友馬上就付給他了(警察做了簡單的筆錄說你們和解最好...)
那他用收據開了個證明給我朋友,並註明不在追究
當然我朋友又另花錢去把客人的車也弄好了
事後兩個月左右他收到法院的通知開庭書,
說對方車行要告他,要他賠償(一長串的修車費用)總計約四萬多元的維修費用
請問這該如何處理呢???
謝謝
2007-03-09 07:21:53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首先請問車禍現場處理員警是否有照像或繪製現場圖,如有可向處理員警要求送往行車事故鑑定.(需連同當時所製作 之簡單筆錄).由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肇事責任,依鑑定結果分攤所有修車費用(包含己車修理所有費用).若無製作現場圖,除非你朋有坦承所有過失,否則現場已遭破壞,只能依據雙方說詞及目擊證人供詞作為肇事責任依據.收據上是否註明該筆費用為修理肇事車輛修理費用,因為車輛所有權人不一定是肇事駕駛,當然所有權人有權利為維護自己權益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建議你朋友不要怕上法院,提出有利自己的證據(如收據.處理員警等),以爭取自己的權益.
PS:以後若有民事和解情事,應至附近有公權利之處所(如警局.派出所.村里長辦公室等)製作和解書,可以委請警員或村里長充當見證人.對自己權益更有保障.
2007-03-09 08:30:4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張簡 2 · 0⤊ 0⤋
後撞前
那保證後車的錯
開庭就去跟法官說
有報警後車撞前車警察有筆錄
那就會有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看原因分析結果誰錯誰賠
就醬子
2007-03-09 08:00:5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7 · 0⤊ 0⤋
當時不是有做筆錄嗎
還有對方開的收據要留著
找當時做筆錄的員警作證
這很好解決的
不用太擔心
反正你人證物證都有
開庭時記得把警察的筆錄備份跟收據帶著
最好能請做筆錄的警察替你作證
2007-03-09 07:35:3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天之驕子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