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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簡述現代用法!
(答題應避免人身攻擊,以免遭受檢舉)

2007-03-08 09:12:26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丫發 7 in 藝術與人文 歷史

5 個解答

莫須有



宋高宗時,岳飛率領岳家軍與金國決戰。岳家軍於戰事中大

獲全勝,百姓都非常雀躍。此時,金國元帥兀术深感形勢不妙,

他想到了南宋的內奸秦檜,於是寫信威脅秦檜說:「如果岳飛滅

     掉我們金國,迎回俘虜的徵宗、欽宗兩位皇帝,到時你那官位恐

     怕不保了。」

秦檜收到信後,他拿定主意,向宋高宗游說召回岳飛。他對

宋高宗說:「如果岳飛真的大敗金國,把徵宗、欽宗二帝迎回中

     原,我真為皇上悲哀。」

高宗不明白秦檜的意思,秦檜接著說:「一旦徵宗、欽宗二

帝還朝,您的皇位恐怕要讓回你的哥哥欽宗了。」

宋高宗大吃一驚,為了保住皇位,他授權予秦檜任意行事。

於是秦檜以皇帝的名義向岳飛連發十二道金牌,命令撤軍。岳飛

收到金牌,忍痛撤軍,奉調回京。他剛到京城便被以謀反罪名投

進了監牢。

元老韓世忠責問秦檜,為甚麼將岳飛投入監獄,他說:「他

     的罪名可能有(其事體莫須有)。」

       “莫須有”即可能有的意思,實質還含可能沒有的成份

2007-03-08 14:19:21 補充:
bbwbbw2046 [小學級 4 級]回答時間:2006-03-21 15:10:19yahoo knowledge

2007-03-08 09:16:4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bb02baby 7 · 0 0

下,呢個最佳?

2007-03-14 13:32:5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丫發 7 · 0 0

「莫須有」是不須有的意思.

當韓世忠為岳飛向秦檜追問岳飛的罪名時, 秦檜只說出「莫須有」三字.

韓世忠誤以為「莫須有」是一個特別的罪名. 其實, 這個是一個誤解.

宋朝時, 重文輕武的政制及社會意識形態, 後來發展成為一套史稱「宋明理學」的概念, 大概是將皇帝神化, 皇帝說的話就是天理, 不容質疑. 「君叫臣死, 臣不能不死.」此句愚忠的話, 便是從當時的宋明理學者創出來的口號. 在宋朝, 皇帝的話, 就有如文革中的「毛語錄」一樣咁神聖不可侵犯. 作為皇帝喉舌的官員, 就如文革中的紅衛兵一樣, 無所不用其極地將領導人神化, 藉以狐假虎威.

今天, 莫須有的用法:
沒來由、莫名其妙的指控

老婆鬧老公道: 死佬, 總之我話你唔o岩就係你唔o岩啦, 我所講o既就係真理, 總之我話你錯你就係錯, 你好快d同我認錯.
情婦安慰老公道: 唔好再記住你老婆果d「莫須有」的罪名啦, 今晚黎我屋企訓啦.

2007-03-09 09:27:41 補充:
現今第二個用法:莫須有罪名, 即用有充份理據的的罪名例:程翔被控的間諜罪, 實際上是莫須有的罪名.

2007-03-09 09:30:33 補充:
更正以上的補充資料:現今第二個用法:莫須有罪名, 即在沒有充份理據證實下, 卻已被判有罪的罪名例:程翔被控的間諜罪, 實際上是莫須有的罪名.

2007-03-09 09:37:34 補充:
註:按《新雅中文字典》「莫」的意思是: 沒有, 不要.沒有什麼「或者」、「恐怕」、「或許」、「可能」的意思.「須」字, 是必要的意思.莫須有, 即「沒有必要有」的意思.希望以上Yahoo知識 的回答者不要再用似是而非的歪理, 狗屁不通的廢話, 來污染這個知識 討論區. 這樣做, 不單貽笑大方, 更加侮辱了我們中華文化, 是中國人的恥辱!

2007-03-16 01:40:23 補充:
哦...
原來「莫須有」是即作「可能有」的意思...
《新雅中文字典》真的要作出適當的修訂了...
此時此刻, 我體驗到辛棄疾之感受: 「近來始覺古人書 信著全無是處」

2007-03-09 04:24:0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5 · 0 0

精而簡,簡而精.宋代名將岳飛.今可能用於老板炒伙記魷,以「莫須有」的原困.

2007-03-08 10:19:30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2 · 0 0

「莫須有」一詞,在歷史上首次出現是於南宋宰相秦檜口中,多被了解為秦檜誣諂岳飛的強詞奪理之詞。
秦檜為宋高宗寵信的大臣,為怕頻頻立功的將軍岳飛威脅其地位,向宋高宗游說,發了十二道金牌召回岳飛;並憑「莫須有」三字罪名,於紹興十一年(1142年)農曆十二月二十九日除夕之夜,於大理寺風波亭賜死岳飛父子。岳飛為中國史上著名的忠臣,秦檜因此負上奸臣的罪名,而「莫須有」一詞及其典故亦在世世代代家傳戶曉。

[編輯] 副詞
莫須有

恐怕有﹑也許有的意思。
宋史‧卷三六五‧岳飛傳:「獄之將上也,韓世忠不平,詣檜詰其實,檜曰:『飛子雲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後用來比喻誣陷的事情。聊齋志異‧卷四‧田七郎:「殺人莫須有!至辱詈搢紳,則生實為之,無與叔事。」
「莫須有」一詞,今人解作,「無須要有的罪名」其實是錯的,這個古詞,正確應解作「也許有吧!」才對,當天岳飛與秦檜的對話換用今天的語言會變成:
「秦檜,我何罪之有?」岳飛。
「也許有吧!」秦檜回答。
所以「莫須有」一詞,應解作「也許有吧!」現代的用法多引以描述被人冤枉或小人當道的情況。


岳飛在朱仙鎮取得大勝,直迫汴京,全國軍民振奮不已。眼見恢復中原在望,但宋高宗和宰相秦檜,一個為了保住帝位,一個為了保住權位,決心要與金國講和,於是連下了十二道金牌催促岳飛退兵,岳飛最後只得班師回朝。

岳飛一回到臨安,便被奪去兵權。秦檜還認為,岳飛一日不死,始終是個禍患,會阻礙大宋跟金國議和,所以一定要置岳飛於死地。於是,他串通張俊,誣陷岳飛造反,把岳飛、岳雲父子二人關進牢獄。

在獄中,岳飛雖然被打得遍體鱗傷,但是堅決不認罪。他脫去大衣,露出背上「盡忠報國」四個大字,說:「我對國家忠心耿耿,沒有愧對國家!」審問的官員看了,十分震驚,也不敢再審下去。秦檜再派心腹嚴刑逼供,岳飛決不屈服,說:「我對國家的一片忠心,上天是會知道的!」。

秦檜見岳飛寧死不屈,恐怕拖下去對自己不利,於是千方百計要入岳飛的罪。大將韓世忠去問秦檜:「岳大人的事有真憑實據嗎?」秦檜回答:「莫須有!」韓世忠氣憤地說:「『莫須有』?這怎能叫天下的人心服呢?」

一天深夜,岳飛和兒子岳雲被帶出牢房,在風波亭慘遭殺害,他死時只有三十九歲。岳飛雖然被奸臣陷害,含冤而死,但他忠心報國的偉大情操卻流芳百世,永遠受到人們的崇敬;相反秦檜殺害忠良,結果遺臭萬年,為後人所唾罵。

2007-03-08 10:07:22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4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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