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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騎車撞傷對方,對方是騎腳踏車五十出頭的先生,傷到胸口的骨頭有斷裂,住院約一星期就出院回家休養了,前後的時間到現在一個多月了,多次要和對方談合解,對方都說心情不好不想談,要不就是嫌棄我們去探望他的時候水果買的不好吃,昨晚連同里長幫忙前往第一次談合解的事,一開口就要15萬,我們從事發到現在曾好幾次要求要看醫生的診斷證明和就醫收據,對方一直不願表明相關證明的文件和證明,保險公司無法申請醫藥理賠,我們又付擔不起高額的賠償,對方也不願意上調解委員會談合解,第一點對方要高額賠償,第二點他不肯出示就醫收據和證明(因為他都說他很辛苦跑2家醫院在看診,問題他從不給我們看就醫證明,我們怎麼知道是真是假),針對這些問題我們該找那方面的單位尋求協助處理,~~請有經驗或懂的人給我們一點意見~~謝謝

2007-03-08 16:29:32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LAN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樓下的養羊大大,你所指的車禍當時的現場情形及警方的筆錄是如何寫的,以及你們簽了沒,,<<<當然還沒簽合解書呀,賠償談不嚨,對方一直在拖,至於車禍情形是我爸從後方殺車不及追撞對方的(同方向行駛),至於交通隊的筆錄,交通隊的說筆錄和車禍鑑定照片要保險公司處理車禍的人員才能調閱,所以我們沒拿到看到照片和筆錄的影印本,對方的態度一直都不是很友善,我爸三天兩頭的都會買水果去看他,他也不會給我們好臉色,不願意上調解委員會談,高額賠償我們又吃不消,實在是不知該怎麼辦,一直一直拖下去也不是辦法,,

2007-03-08 19:03:52 · update #1

戀家的女人,,保險公司是說因為我爸投保內容有些部份不是那麼足夠,所以保險公司不會出面幫忙我們談合解,我們要自己去和對方談,保險公司只有幫我們處理醫藥理賠的事而已,對方是因為2次都不出席調解委員會談合解,我爸才會答應去他家裡談,我有去問過委員會的人他們說撞傷對方是刑事訴訟6個月有效期,理賠部份是民事有二年有效時間,我不太懂到達這2者有什麼差別,是賠償後寫合解書後就完全沒有任何以上2種情形了吧?對方也不能有任何要求後續的賠償吧?

2007-03-09 15:40:26 · update #2

4 個解答

1.保險公司的處理情形如何?保險公司的理賠人員有教您怎麼處理後續的情形嗎?還是他有說需要什麼樣的協助?告訴您問題的癥結點是什麼?
2.如果連保險公司都沒輒,那就請警方幫您申請調解吧!180天是一個關鍵,對方必須在180天以內提起訴訟才有效,所以如果非不得以就拖到那時候吧!
3.任何的求償都講求證據、要合理,不是對方說要多少錢,我們就必須出多少錢。上法院不是一件很可怕的事,不要擔心。今天即使到了法院,他們也是要向法官提出相當的證據,才可以求償。
4.上調解委員會是沒有用:因為調解委員都是民意代表與地方士紳,法律概念通常不足,搞不好因為對方受傷而您沒事,他還會要求您多讓步呢?因為現在台灣的法律針對人命的判決,還是先講〝人情〞、然後〝道理〞、最後才是〝法律〞,的情況之下。〈這是我自身的體驗〉可是您也不能因為這樣就不出席調解委員會喔!免得被對方抓住把柄,說我們一點和解的誠意都沒有,所以才沒出席。
5.如果真的上了調解委員會或是法院時,您所要陳述的立場:我有誠意要和解,不然我不會三天兩頭就帶著水果往傷者家探望他,可是對方都不提供相關的資料給我,我不知道他這樣的要求合不合理?
您很無辜,對吧!所以陳述事實時要很無辜,不行理直氣壯。
6.記得談和解時地點的選擇:公正的第三地,例如:警察局、保險公司,切記!絕對不要到對方家裡談,不然最壞的情形可能會被押著簽下本票才放人。
7.其實碰到有人員受傷的和解,要事先有心理準備,通常和解不會一次就OK的。如果對方開的條件在保險公司的核算之下真的差太多,我會建議您還是不要簽和解書。
8.如果最後告上法院,保險公司還是會協助您,而法院判決書的內容在您保額之內,保險公司會全部給付,但是判決書中若有刑事責任或罰款這兩樣東西保公司就沒辦法負責了。
祝 否極泰來

2007-03-09 08:47:41 補充:
另外補充一個重要觀念給您:
即使有保險公司可以協助您,但是絕對不能有這種想法:反正我有買保險,全權交給保險公司來處理,這種想法和說法是不正確的。因為依法保險公司僅能就您投保的內容,在您這次事故中提供應有的協助。因為事故發生的當事人是您,即使上了法院,被告還是您,不可能會是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也僅能針對事故發生時您所應負的民事責任做您投保金額內的合理賠付,針對事故有人受傷的部分所應負的刑事責任保險公司也無能為力。

2007-03-09 08:47:50 補充:
從事產物保險十幾年來,遇到無法順利達成和解的狀況,多半都是因為客戶有這種觀念〈我有保險找我的保險公司談〉,如果我們試著站在對方的立場想一想,如果您也被這麼對待的話,您心裡會不會也想:那我也有保險,換你站在我面前讓我撞撞看。

2007-03-09 03:45:0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6 · 0 0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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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5 06:10:2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1 · 0 0

這件事您不用急,車禍受傷雖然是刑事案件,但是您們已經由里長陪同出面和他談,他不接受那就是它的事了!
因為您的問題中沒提到車禍當時的現場情形及警方的筆錄是如何寫的,以及你們簽了沒,這都有關您該如何處理此事的方式!
我是個計程車司機,也曾上過法院一次,如果沒人能幫您回答的話,可以提供您些意見!
我的skype: fsh12345
錢方面您先別答應,因為通常我們都會以為肇事責任都是對方的問題,其實我在法院中所看到的很少有百分之百的責任判決!
(再加上車禍受傷的一方獅子大開口是常有的事,其實這些法院都有審判標準的!)

注意:警方的筆錄非常重要,因為這牽涉到您父親的責任歸屬問題,如果您不清楚,請到肇事當地的交通隊詢問並閱卷;如果他要提出告訴的話,警方是要把這份東西轉送法院的!
另外,也請您搞清楚:刑事案才麻煩,民事案才是用錢了事,可是他敲您,正表示他沒搞清楚狀況!
另外,因為我最近很忙,只能晚上上網回答您.同時我只提供意見請您自己做決定!

2007-03-08 17:36:0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6 · 0 0

可以回到當初幫你們處理車禍ㄉ警局~你們自己ㄑ申請和解~~有ㄉ警局有這種服務~ㄊ們會把調解人員請到警局~~至於對方就交給員警北北ㄑ通知~要是你們有保險ㄉ話也請保險人員陪同跑一趟警局吧!希望這些對你有幫助~

2007-03-08 17:19:55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平凡人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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