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的8月初.本人開公司貨車上班時.與一位婦人發生擦撞.公司車有保乙式全險.乙方(婦人)肋骨4隻受傷.多處擦傷.公司當時有跟對方進行和解.但金額相差太大.對方要求28萬.但保險公司只願意出價10萬元.(因乙方無法提供完整收據).10月初對方把金額降為15萬元整.我有詢問過公司意見.但公司一在保證會對我負責到底.叫我讓他告.不會讓我出到錢於是乙方提出告訴.並有向交通裁決所提出證明.甲方(本人)超車不當.交通裁決所的判定也是超車不當.到今年2月時.有位書記官打電話給我跟我說.問我還有沒有一要和解.如果沒有就於今年3月8號依法院提出公訴罪(業務過失傷害).並寄傳票給我.本人於3月1號打給乙方.問乙方不知還有沒有意願和解.乙方卻說他現在腳長得蜂窩性組織炎.說要和解不只之前那個價錢了.我有向公司提出疑問.保險公司是否會負責.公司很肯定ㄉ回答是.3月8號開庭時保險公司和公司主管都有陪同.(調解庭)對方要求40萬元.問我是否要和解.但我問保險公司如果給他告之後.保險公司是否會完全理賠.保險公司說會.但是刑事上的易科罰金保險公司部會負責.我也問過自己公司是否會幫忙處理.但公司卻說要自己負責.此時才知道被公司主管騙了.主管還繼續要我給他告.我不答應所以我要求對方35萬
元和解.對方也答應了.但保險公司卻說.他的收據只能理賠大約5萬元整.並且答應會盡量爭取到10萬元..但是公司卻完全推到我的身上.要我自己出這筆錢,
請問..(1)我可以要求公司幫忙處理20萬元嗎.
(2)如果公司不答應.我可以向勞委會提出申訴嗎.
(3)要如何向勞工委員會提出申訴呢.
(4)因為乙方知道一切都是公司主管在叫乙方告.乙方也對我說很看不慣公司做法.並答應幫我向勞委會證明.這樣可以嗎.
2007-03-08 15:52:31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有關你問的這問題,之前因你私下來信詢問,而我也初步回覆。如果你能與乙方達成和解,先讓乙方撤回告訴,再慢慢對你所任職的公司談,應該是最好的選擇。
此外,由於對乙方而言,你與你公司必須要負「連帶賠償責任」,也就是說,如果法院判決乙方受有50萬的損害(假設),乙方可以對你或對你公司,要一部分或甚至全部的賠償。但是,除非能證明公司在派工作給你這方面有疏失(例如超時工作等),否則即使你公司賠了乙方50萬,公司還是可以轉過來向你索賠。
不過,在下認為,值得一試的是,只要能夠證明,一開始若積極和解,則只可以賠28萬元,但後來因為公司誆稱會處理,致未即時與乙方和解,造成後來和解金額變成35萬,則其中的差額,你可以試著要求公司負責。
至於如何要求公司負責?可先向勞委會尋求協助,如果運氣好,或許可以就此獲得解決;運氣不好,那就與公司對簿公堂,以民法第184條第1項後段,向公司請求損害賠償(或許有更多的方法,但相關事實不清楚,無法提供更多的方案)。
基此,根據你的問題,分別回答如下:
1.你可以要求公司幫忙處理,但公司若不肯,你也只能請乙方去告公司;但公司賠償後,仍可轉回來告你,最後負責的還是你。不過,就第一次談和解的金額與最後談成的金額之間的「價差」,應該有要求公司賠償的法律上理由。
2.受公司的委屈,自然可以向勞工局(個人勞資糾紛向各地勞工局申訴)尋求調解或處理。你確實是遭公司的不當對待,可向當地縣市政府的勞工局請求協助。
3.你的情形,向當地勞工局申訴即可。申訴方式包括電話或書面均可,各縣市政府勞工局多半設有申訴電話,網路上都可以查得到。
4.乙方若願意幫你,當然對你很有利,盡量與她打好關係,並請求對方的諒解(畢竟不小心撞傷了她)。無論日後的勞工局申訴,或法院訴訟,都是一大利多。
最後,由於你的情形有點複雜,建議找律師商談;如經濟有困難,可至這裡尋求協助:http://www.laf.org.tw。
以上,供參考
2007-03-08 17:40:4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維信 6 · 0⤊ 0⤋
刑事訴訟法的考古題
題目在 :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7061701919
拜託拜託了 感激不盡~~
2007-06-18 05:44:3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