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簡易程序判決若過了上訴期限的十天 , 是否有其它方式上訴
這個時間提出附加民事賠償來得及嗎
2.甲男因詐欺向板檢投案且板檢判決簡易判決業經法院確定後 ,但得知北檢仍有在偵查此案 ,此時北檢的偵辦是否繼續?對板院的簡易判決結果是否受影響?
2007-03-08 08:56:42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請問小君:依您第4點回答 .板檢是否可能不服續辦或有其它方式翻案 ,若是如此不就會一案兩判嗎 .. ㄧ直對一案兩判持疑?!
2007-03-08 09:15:30 · update #1
小君你的最後一點補充 請問: 犯罪事實相同 , 但兩處檢察官或法院對案情內容有不同看法(例如認為被害人不同一邊認定A一邊認定B)這樣情況也會偵結嗎 . 懷疑會因為檢查官對案情認定不一而把一件小案子變成兩件 . 那當事人權益何在?
2007-03-08 12:14:39 · update #2
1、附帶民事損害賠償要在二審終結前提出。
2、如果案件已過了上訴期限而告確定,你只能另外提起民事訴訟了。
3、過了上訴10日的期限,如果你是住外縣市的人,可以增加在途期間2天。
4、同一案件板院已判決確定[被告戶籍地],而北檢仍在偵查中[犯罪行為地],被告可把判決書影印一份供北檢參考,北檢可據此處分不起訴。
5、如是不同的犯罪事實,就不受任何影響。
2007-03-08 14:18:15 補充:
板橋地院既已判決確定,沒什麼服不服的問題,除非它無管轄權!
2007-03-08 14:21:52 補充:
如果北檢偵辦的是犯罪事實相同的案件,承辦檢察官在得知同樣有管轄權的板橋地院已經簡易判決,就會電話連繫,確定犯罪事實相同的話,檢察官會立即偵結。
2007-03-08 22:00:23 補充:
犯罪事實及被告相同,既使板院認為受害人為A,北檢認為是B,或是同一案件有兩個受害人,一般會移送到先辦的管轄法院併案,如前案已經判決確定,無從併案,承辦檢察官亦會偵結,做出不起訴處分。
2007-03-08 09:08:3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怡金 4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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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08 10:30:1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