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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秘密不可申請為專利嗎?
什麼樣的情況下可以申請為專利?

企業(尤其高科技)允許申請專利嗎?
這樣不是很容易造成壟斷嗎 ?

2007-03-08 08:00:59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3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2 個解答

營業秘密不是「專利」而是「知識財產」,營業秘密不可申請專利。
企業有權保護其內部營業的機密,凡竊取盜用之行為等同偷竊,一般以合約約定。
常見於如員工聘任契約、公司間交易契約...等文內有敘述雙方應遵守的保密範圍,因為某些過程或任務需要透露公司所認定之機密,因而需要簽署保密條款。

另補充說明如下:

知識產權分為兩類
1.工業產權-包括發明(專利)、商標、工業品外觀設計以及原產地地理標誌等。專利保護期一般20年,工業設計保護至少10年,而商標則可無限期保護;
2.著作權-包括文學和藝術作品:諸如小說、詩歌和戲劇、電影、音樂作品;藝術作品諸如繪圖、繪畫、攝影和雕塑以及建築設計。與著作權相關的權利包括表演藝術家對其表演的權利、錄音製品製作者對其錄音製品的權利以及廣播電視組織對其廣播和電視節目的權利。著作權持續到作者逝世後至少50年。
3.商業秘密-企業可以認定任何信息為「商業秘密」,禁止能夠接觸這些機密的人將秘密透露出去,一般是通過合約的形式來達到這種目的。


專利的定義
專利,是“專利權”的簡稱, 依中華民國專利法定義,專利是一個國家與發明人間的法律協定,國家授與發明人在一定時間內享有排他性之製造、利用、販賣該項發明的權力。包括: 發明專利權、新型專利權 、新式樣專利權。需向智慧財產局申請並獲准後取得專利權。
中華民國的專利權分為三種:
1.發明:指利用自然法則或自然力所產生之技術思想、表現在物或方法上。自申請日起屆滿年限為二十年。
2.新型:指利用自然法則的技術思想表現於物品的空間型態,即物品的形狀、構造或裝置上的創作,而不是抽象的技術思想或觀念。自申請日起屆滿年限為十年。
3.新樣式:新樣式專利之內容係屬「外型設計」性質,不考慮其內部構造及機械功能。自申請日起屆滿年限為十二年。

美國專利法定義,發明專利是政府透過專利商標局行使職權所授與發明人(或其繼承人或受讓人)的財產權。......核准專利所賦與的權利,以專利法及核准本身的意涵而言,是指「排除他人在美國境內製造、使用、要約販賣、或販賣」其發明或「進口」其發明至美國之權。所核准的不是製造、使用、要約販賣、販賣或進口之權,而是排除他人製造、使用、要約販賣、販賣或進口其發明之權。
發明必須具備新穎性、進步性和產業可利用性,才能獲得專利。一項發明必須滿足下列四項要件:

新穎性(novelty):專利發明必須是前所未有的,無法在現有出版品中找到,也沒有被公開使用或販賣。
實用性(usefulness):請求專利的發明必須是實用的(useful)。
非顯而易見的(nonobviousness):專利發明必須明顯不同於習知技藝(prior art) ,必須是在既有之技術或知識上有顯著的進步,而不能只是已知技術或知識的顯而易見的改良。
適度揭露(adequate disclosure):為促進產業發展,國家賦予發明人獨佔的利益,而發明人則需充份描述其發明的結構與運用方式,以便利他人在取得發明人同意或專利到期之後,能夠實施此發明,或是透過專利授權實現發明或者再利用再發明。
專利是一種「屬地主義」的工業所有權,而且必須經過申請核淮才能獲得法律保障。
專利是一種所有權,雖然不具形體但具有動產的特性,專利權得讓與或繼承,亦得為質權之標的。專利權人得以其發明讓與他人,或授權他人實施。

2007-03-08 08:31:3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avid C. 7 · 0 0

專利申請最怕就是技術已經公開,而成為先前技術,這樣會喪失專利應有的新穎性,無法取得專利。

營業秘密是不公開的,自然可以申請專利。而且,即使營業秘密不小心洩漏出去,於洩漏之日起六個月內,申請權人仍可以申請專利。

試著閱讀下列資料,您會有所收穫:

2-3-14~15 (2.6.3)

2-3-4 (2.2.1)

http://www.tipo.gov.tw/patent/patent_law/examine/第二篇第三章專利要件.doc

2007-03-08 15:14:0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Davis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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