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若店面門口有人行樹,該如何處理呢,好像不能私自移除,是否有政府相關單位可申請移除,請問有經驗的人提供一下謝謝
2007-03-08 07:10:11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既然是公設行道樹,就是公家單位在公共區域栽植的都市綠化造景,那些都是計劃好的,而且不是說陳情遷移就能夠如願,甚至你不能私自修剪拆除,否則就會吃上官司還要賠鈔票。
2007-03-08 13:02:09 補充:
一般申請移植必須確有妨礙人車交通的情況才能申請移植,如果非交通或土地所有人要建築工地施工順暢等情況,是不會許可申請移植的。《臺北市行道樹申請遷移或更換審核實施要點》就有明文規定:
6. 門口前確實妨礙交通出入之行道樹,得向本處申請並經勘查認定後,由本處配合遷移,...惟若市民因民間習俗而認為行道樹植門戶附近(非阻礙出入交通位置)有破壞風水之虞者或行道樹遮蔽招牌以及為搭建遮雨棚,而申請遷移行道樹者,不予同意。
2007-03-08 13:06:06 補充:
《臺北市行道樹申請遷移或更換審核實施要點》有提到損害賠償:
五、未經申請擅自遷移或損壞既設花木者,依行道樹維護辦法辦理。
行道樹維護辦法第 9 條:
毀損行道樹賠償標準如左:
一、冠弄亂、枝棄斷落或樹皮擦損之輕微毀損:賠償金額依該規格樹木基本單價計。
二、技折損或根群喪失四分之一以上、二分之一以下之極嚴重毀損:賠償金額依該規格樹木之基本單價加二倍計。
三、賸主幹及少許枝葉或根群喪失二分之一以上之嚴重毀損:賠償金額依該規格樹木之基本單價加三倍計。
四、主幹折斷、環剝樹皮、全株枯死或遭挖除之全損:賠償金額依該規格樹木之基本單價加六倍計,並另加補植費。...
2007-03-08 07:49:0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行走知識江湖TONY哥 7 · 0⤊ 0⤋
依版大上述所謂的<人行樹>,正確的說法應為<行道樹>!
各地方政府對於<行道樹>均設有相關的管理以及維護辦法,而主管機關;如台北市為<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台北縣則隸屬於工務局<養護工程課>!建議版大您逕洽當地主管機關,填寫<行道樹遷移申請書表>!
以下提供台中市政府的申請流程表給您參考,希望能對您有所助益
http://www.tccg.gov.tw/sys/unit/construction/4MAGE/loadtable/景觀工程課/行道樹移植申請程序表.doc
2007-03-08 07:46:4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kevin BER 7 · 0⤊ 0⤋
行道樹與電線桿不一樣,不是說移就移,你只能向景觀課申請修剪枝葉,以不擋住招牌為原則
2007-03-08 07:13:5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戰車 6 · 0⤊ 0⤋